台南市「玄空法寺」第四屆全國攝影比賽


「玄空法寺」第四屆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發揚全民宗教文化藝術、推廣民俗藝術文化、提倡正當休閒娛樂、發揚全民博愛精神,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玄空法寺管理委員會

 

三、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台南市政府  楠西區公所

 

四、承辨單位:雲光攝影俱樂部 (TEL05-6621328

 

五、活動日期:即日起至1010219日止(101年正月28日)

 

六、地    點:台南市楠西區中興路1071號(楠西國中後面)

      電話:0988-810261 (法真師父)   傳真:06-5755935

 

七、題    材:以玄空法寺景觀為主題以及在攝影比賽期間內之各項相關活動,各類起承轉合呈現人文和藝術之美。

 

八、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九、作品規格:一律以6吋 × 8吋之彩色照片參賽(連作不收),數位畫素八百萬以上。

 

十、收件地點:台南市楠西區中興路1071號 玄空法寺 收

 

十一、收件日期:民國101225日止以收到為準

 

十二、評審日期:民國101226日上午9點在玄空法寺聚緣樓公開評審 歡迎參觀

 

十三、評審委員:主辦單位將邀請五位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四、得獎公佈:101227日公佈在玄空法寺網站並具函通知得獎人

 

十五、頒獎日期:101311(週日)農曆219日在玄空法寺

                ( 觀音菩薩聖誕上午9:30頒獎 )

 

十六、獎  勵:

                金牌獎 1 名:獎     30,000元 獎盃乙座

                銀牌獎 1 名:獎     20,000元獎盃乙座

                銅牌獎 1 名:獎     10,000元獎盃乙座

                優選獎20名:獎金各得  1,000元 獎狀乙只

                佳作獎50名:獎金各得   500元 獎狀乙只

 

附則

    1 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電腦合成、後製、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3 金、銀、銅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本次活動期間內,確實在玄空法寺園區拍攝,如遇不可辨認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處理,不予評分,作者不得異議。

    5 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6 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7 入選佳作獎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辦單位使用。

    8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盡保護之責,唯若遇天災地變之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9 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辦單位選用,比照佳作獎辦理。

   10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玄 空 法 寺 攝 影 比 賽 參 加 表(電話、網址必填

  

 

  

 

  

 

Email網址

 

  

 

官方網站:http://www.dzs.org.tw/html/latest/779-2011-12-14-10-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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