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2011原住民攝影圖文競賽
一、活動目的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為彰顯原住民族主體性,於100年度委託辦理「按照你-2011原住民攝影圖文競賽」,徵求能彰顯部落特色及文化價值之攝影圖片及文字報導,入選作品除有本基金會獎勵外,並常態刊載至基金會網站,以傳播原住民族文化價值,並提供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文化內涵之探索與了解。
二、活動主題
按。照你—2011原住民攝影圖文競賽
三、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二)喜愛原住民文化、對攝影有熱忱有想法、能將原住民、藝術、攝影、圖說結合,表達出原住民文化的熱愛與想法。
(三)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獲其他公開競賽之獎勵者。
四、徵件時程
2011年10月1日(六)至2011年11月15日(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題材範圍
參賽作品以能彰顯部落特色及文化價值之攝影圖片及文字報導為主,競賽類別分兩類:
(一)文創豐華:主題以本會網站「文創豐華」中14類產業為主,參賽作品須攝影及撰文介紹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工作者之創作理念、風格及重要歷程。
(二)部落寫真:以原住民部落為主題,內容可涵蓋部落人文、歷史、地理或生態環境、藝術、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等。
六、活動規則
(一)至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作品名條、切結書、寄件地址貼條等文件。
(二)投件以「組」為標的,參賽者每類作品以一組為限,可同時報名兩類,每組作品必須含攝影圖片至少4張,但至多不得超過6張,並配合作品進行圖說描述,每張攝影圖片均需撰寫100-150字之內容圖說,不得少於100字。
(三)將攝影圖片、影像故事內容裱於A3直式黑色襯卡上,並於襯卡背面右下角浮貼作品名條。(襯卡超過兩張以上,請每張襯卡右下角均貼名條)
(四)參賽者可將圖文排版輸出後裱貼於襯卡,亦可直接浮貼照片和故事說明文,惟不得於襯卡正面標示姓名或任何標記符號。
(五)於徵件截止期間內將作品及相關文件郵寄至主辦單位。
七、評審標準
評審分初、決審兩階段,初審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主要就參賽資格、參賽文件是否齊全,以及作品是否符合競賽主題、競賽內容等為評選標準。決審由專家學者5~7人組成評審小組,針對作品內容進行實際評分,評分項目及比例如下:
(一)圖說之正確性及部落觀點展現 40%
(二)圖說搭配之完整性與故事感 30%
(三)攝影作品之構圖創意 30%
八、獎勵辦法
分為「文創豐華」或「部落寫真」及兩類,每類各有:
(一)特優:1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一紙。
(二)優選:16名,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一紙。
(三)佳作:20名,獎狀一紙。
九、競賽時程
徵件時間:2011年10月1日(六)至2011年11月15日(二)截止收件
初審作業:2011年11月18日(四)
初審結果公布:2011年11月18日(五)
決審作業:2011年11月21日(一)
獲獎公告:2011年11月22日(二)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2011年11月24日(四)
十、送件地址
參賽作品,請仔細檢查是否備齊相關文件,妥善包裝,並於外包裝浮貼參賽封貼,以掛號郵寄至:
106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3號4樓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按照你—2011原住民攝影圖文競賽
執行小組收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加競賽作品可為參加過其他競賽但未得獎之作品。如為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行撤銷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需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三)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作品於運送過程的防護措施。
(四)得獎者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為主辦單位及得獎者雙方共有,但為達到更高宣傳效益,主辦單位及得獎者雙方同意依據創用CC授權條款之「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其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亦不得修改該著作。使用時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五)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是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六)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是冒用他人作品且具有事證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七)參賽者若有任何損及作品之行為舉動,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獲獎資格及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八)所有參賽作品於競賽後可自行領回。
(九)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
十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十三、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十三、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化創藝產學中心
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3號4樓
按照你—2011原住民攝影圖文競賽
執行小組收
Email:2011aboriginal@gmail.com
TEL:02-2391-1606
#17 & 22
FAX:02-2391-9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