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宜蘭影展『鏡顯蘭陽風光
攝見人文美景』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
為提昇攝影作品水準,達到同好相互觀摩及促進影藝交流,推展攝影藝術,
特舉辦本影展。宜蘭縣攝影學會為配合「2011宜蘭創意慢活節系列活動」,
與宜蘭縣政府共同舉辦「鏡顯蘭陽風光 攝見人文美景」全國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攝影學會
三、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四、作品題材:
以宜蘭縣政府「2011宜蘭創意慢活節系列活動10月29日至11月6日(詳見縣政府網站)」及100年在縣轄區內所拍攝各景點,自然景觀、人文風情、活動寫真等攝影主題,並以不違背善良風俗為原則。
五、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以投稿本人於民國100年在宜蘭縣所拍攝的原創影像作品為限,
每人最多20張。
2.彩色、黑白之數位作品均可參賽,作品原始檔需800萬畫素以上,參賽作
品一律沖洗成8×12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
裝裱、翻拍拷貝、電腦合成。
3.所有作品均須同時繳交電子檔案,請均儲存於碟片繳交,檔案寬度一律不得小於2000
pixel(解析度並不得低於300dpi),高度可按實際比例不限,檔案格式為TIF、JPG。不得差點加大檔案,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六、收件期間:100年10月21日至100年11月10日止(以送達日為準)
七、收件地點:宜蘭縣攝影學會
郵寄:宜蘭縣五結鄉西河路65之21號
郵寄:羅東郵政150號信箱
收件點:羅東北歐攝影快速沖印
收件點:大焦點彩色沖印
收件點:羅東阿正攝影器材行
收件點:宜蘭朝代畫廊
八、獎 勵:
金牌獎 一名-電腦壹組【ASUS
CM1740-360Y77E(4GB) 21.5”ASUS VH228S(LED)】
(市價約19900元)
精美獎牌乙座
銀牌獎 一名-相機壹部【Nikon
P300 黑 3”1200萬畫素】(市價約11900元)
精美獎牌乙座
銅牌獎 一名-電腦螢幕【25”ASUS
VE258Q (LED)】(市價約7600元)
精美獎牌乙座
佳作獎五十七名-記憶卡壹個【創見
SDHC 16G CL10】(市價約779元)
精美獎狀乙紙
九、評審日期、地點:100年11月中旬(詳細時間地點於本會部落格公佈)。
十、得獎作品將與宜蘭縣攝影學會100年會員影展同時展覽
展覽日期:100年12月17日至12月29日。
十一、頒獎日期、地點:100年12月18日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第二展覽館
十二、展覽地點: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第三展覽館。
十三、附 則:
¨
參賽作品以未曾在全國各攝影比賽及影展得獎之作品為限,如經檢舉並屬實,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遺缺不遞補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的權利,不另給酬。
¨
參賽作品,若為郵寄遺失或其他不可抗拒之意外,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本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就本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需負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狀一併繳回。
¨
金.銀.銅獎每人限得壹獎。
¨
一經得獎,作品即屬於主辦單位擁有,參賽者不得要求放棄。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之事宜, 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請沿虛線剪下)
此表可影印使用
請黏貼於作品背面 |
2011宜蘭影展『鏡顯蘭陽風光
攝見人文美景』攝影比賽報名表 |
作品主題 |
|
拍 攝
地 點
(請務必填寫) |
|
姓
名 |
|
身分證字號 |
|
行動電話 |
|
聯絡電話 |
|
通訊地址 |
|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之數位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謹此聲明
參賽者同意簽名(請以手寫簽名並蓋章):
無簽名並蓋章者
恕不予評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