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馬祖百景票選攝影比賽


精采無限  百景爭艷

100年馬祖百景票選活動暨百景攝影比賽

馬祖百景攝影比賽

a、參加資格:1.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2.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b、攝影主題:「馬祖百景攝影比賽」內容需觸及此次馬祖百景票選活動所選出之百景等

c、作品規格:沖放5*7吋彩色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凡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光碟片,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d、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作品(5×7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送至「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3樓,觀光局收」(信封上請註明馬祖百景攝影比賽字樣)。

e、比賽與收件日期:自100715日起至100101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f、獎勵方式:

第一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乙面。

第二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狀乙面。

第三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三名):各得獎金台幣五仟元、獎狀乙面。

佳作(四名):各得獎金台幣二仟元,獎狀乙面。

入選前百名者,皆得獎狀乙面及馬祖百景票選紀念隨身碟一份

g、評審方式:

1.由連江縣政府邀請相關專家擇期公開評審。

2.百景影競1011日至1020

3.百景影競評選結果公佈:擇期公佈

4.得獎作品除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外,並在馬祖日報及相關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h、著作權屬: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

i、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j、本簡章如有不當或不足之處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k、附則:

(一)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三)參賽作品須與「2011馬祖百景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報名表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

(四)參賽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底片或光碟片(2700*2160pixel以上電子檔案)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供審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獎及公開發表,或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並得追回原獎項,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1. 不得進行合成。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五)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佈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六)每位參賽作品最多不超過15張,第一、二、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規則;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七)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八)郵遞者,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九)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連江縣政府」所有;本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第三名以上(含第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未獲獎作品(照片或光碟)不予退回。

(十一)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二)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作品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由主辦單位填寫)

2011馬祖百景攝影比賽活動報名表

主題

(景點)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攝影日期

 

攝影地點

 

戶籍地

 

通訊地址

(與戶籍地同者,免填)

電話(日)

 

行動電話

 

電話(夜)

 

作品涵意:(請用50字以內之文字敘述作品之內容、象徵意義等內涵)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       參加2011馬祖百景攝影比賽作品確實為本人所自拍,得獎作品(名稱)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單位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不得有任何異議。

 

立同意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100      

報名表及同意書請自行至活動網站下載。

活動首頁:http://www.lionmiller.com.tw/matsu/home.php

報名表索取:http://www.lionmiller.com.tw/matsu/EventsAwards.php

洽詢專線:數位萊恩創意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張小姐  03-5333361

詳情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官方網站:http://www.lionmiller.com.tw/matsu/hom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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