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艷一夏」東部海岸攝影比賽活動∼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促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觀光產業發展,鼓勵全民參與東海岸旅遊觀光活動,邀集全國攝影好手藉由鏡頭記錄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捕捉東海岸的自然人文風情及旅遊每一刻的感動。
二、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三、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四、 承辦單位:異果有限公司
五、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六、 活動時間:100年7月1日
至 100年
9月15日
七、 攝影主題: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轄區景點或轄區海岸風景照片,限100年1月1日至9月15日期間拍攝之照片。
八、 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印或輸出長邊12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不得裱框、不留白邊、不得翻拍拷貝、合成、疊片,作品必需符合規定,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正片)。
(二)數位檔案須1000萬畫素以上,並保留exif資訊檔之jpg或tiff或raw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三)每人參加件數不限,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如附件一),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完整,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交件時須附檔案光碟或底片原稿。
(四)若同一場比賽參賽作品一件以上,請集中同一個信封袋投稿,並在信封外袋上註明參賽之活動名稱。
十一、收件日期:請於100年9月15日前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遞送件者,為避免相片摺損,請使用硬厚紙板妥善包裝並以掛號郵寄,截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十二、收件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師大路170號2F-2 異果有限公司
收(請註明比賽名稱)
十三、評審評分標準:
構圖(40%)、技巧(30%)、意境表達(30%)。
十四、得獎公佈日期:
100年9月30日
十五、每場次比賽獎項如下:
(一)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獎牌1座。
(二)銀牌獎1名,獎金16000元,獎牌1座。
(三)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牌1座。
(四)優選30名,獎金各1500千元,獎狀1幀。
(五)佳作15名,獎金1000,獎狀1幀。
十六、得獎者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待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資料後,於7-14工作天將獎金或獎品寄出。未入選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如需退件請自行備妥回郵信封,或於100年09月30日後之上班日至收件處取回,逾期予以銷燬。
十七、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作者雙方共同所有,本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十八、中獎須知:
※ 為保障中獎權益,報名資訊請務必正確填寫。
※ 若有不實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主辦單位有權抽出遞補之中獎人並由活動小組另行通知。
※ 中獎人必須在接獲通知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回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為護照影本)。如中獎人因資格不符、自願放棄、或聯絡資料有誤以致無法與中獎人取得聯繫,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人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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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1000元整,將併入中獎人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累積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承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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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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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訊息將公佈於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