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臺南月世界地景、人文、生態之美攝影比賽


2011臺南月世界地景、人文、生態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為鼓勵全民旅遊臺南並認識臺南月世界地景、人文、生態及產業多樣性之美、提倡全民正當休閒去處,特舉辦攝影比賽,期透過攝影者的鏡頭,紀錄不凡的月世界生命與色彩,呈現您不曾看過的臺南月世界之美,並藉由攝影作品極力推廣臺南月世界如夢似幻的彩竹、二寮波瀾狀闊的日出雲海、雪白飄逸的芒花與「堊」形「堊」狀之月世界地景為全世界頂級的自然景觀,以帶動臺南成為國際觀光產業之據點。

 

二、參加資格:凡國內外愛好攝影、用影像記錄者  男女不拘

 

三、攝影題材:能表現出臺南市月世界之四季景貌及左鎮、龍崎、南化、玉井、大內、楠西、新化等區域之自然景觀(或地景)、人文、產業、生態之題材為主。

 

四、作品規格:底片或數位皆可,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數位圖檔須PC可讀取格式。

*底片作品:一律使用135120規格底片拍攝。參賽作品須沖印成長邊12(短邊不限)之相片,背面浮貼報名表並填寫姓名、住址、電話、題名、拍攝日期地點及對作品內容做簡單敘述(20~200)等資料,與作品之底片及數位沖洗圖檔光碟、圖像著作權及使用權讓與同意書一同寄往參賽(底片請勿黏貼在相片或報名表上)。

 

*數位作品:數位原始圖檔規格須為800萬(3456*2304)畫素以上之JPGTIFF檔,並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原始電子檔為 NEF RAW檔者,應另轉存為 TIFF JPG)。參賽作品須沖印成長邊12(短邊不限)之相片,背面浮貼報名表並填寫姓名、住址、電話、題名、拍攝日期、地點及對作品內容之簡單敘述(20~200)等資料,與原始圖檔光碟、圖像著作權及使用權讓與同意書一同寄往參賽。

 

五、獎勵辦法:第一名乙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精美獎牌乙個。

       第二名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萬元整、精美獎牌乙個

       第三名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精美獎牌乙個

       優選獎2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精美獎狀乙只。

       入選獎4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精美獎狀乙只。

 

六、收件日期:1000401日起至1000731(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臺南市左鎮區岡林里31   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收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八、評審日期:10008月初

 

九、評審地點:台南市左鎮區岡林里31號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

 

十、活動詳情簡章:請逕向本府觀光旅遊局網站 http://tour.tainan.gov.tw 下載  

      或親向左鎮月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索取。

 

 十一、得獎公佈:徵件結果將於10008月中下旬公佈於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及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網站,並個別以Email通知得獎人(Email以電話通知),所得之各項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主辦單位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

        請掛號郵寄至台南市左鎮區岡林里31(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收)

        親送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原台南縣左鎮鄉岡林國小)

 

十二、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相片)請以郵寄掛號方式並請用硬紙板保護,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

       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2.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拷貝備份。       未得獎之參賽作品一律不以郵寄退件,若需取回者,經評選公佈後1個月內,請親自至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辦理退件,1個月後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不得有異議。

      3.參賽者須把作品沖印成長邊12吋之相片參賽、並連同原始電子檔(或底片)及簽署圖像著作授權使用讓與同意書(要蓋章)一同寄給主辦單位。

      4.參賽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但不得以連作、格放、後製、圖層、合成、插點放大、刪修背景或圖面方式處理數位影像,以上不符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其作品不予評選。

      5.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且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亦不得翻拍、拷貝、剽竊他人作品參賽,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主辦單位所受一切損害需負全部賠償責任。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獎項不遞補。

      6.第一、二、三名之獎項得獎者不得重複,每人限得乙獎。其餘獎項可重複得獎。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7.得獎作品原稿及底片之著作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簽具「圖像著作權使用權讓與同意書」。主辦單位有再製、公開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得公開展示、販售及刊登報章雜誌、網頁、編印攝影專輯之權利而不另給酬。

      8.參賽者每人作品以10張為限,且以2年內之作品為主。

      9.得獎者於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後,於15日內提供受款之帳戶資料,以利獎金之核發,不提       供帳戶資料者視同放棄獎金,但獎項不能棄權。轉帳手續費由獎金中扣除。

      10.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日後亦不得對主辦單位公開之著作、使用權有任何異議。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十四、協辦單位:臺南市左鎮區公所、臺南縣左鎮鄉公館社區發展協會、

        臺灣攝影學會、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

 

十五、攝影比賽活動相關問題詢問請洽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

        電話:06-5730061  </SPAN陳小姐、羅小姐< span>

        住址:臺南市左鎮區岡林里31

 

官方網站:http://tour.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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