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旨:為鼓勵主內愛好攝影之人士,透過鏡頭將信仰融入生活,將影像與聖經結合。
主辦單位:耶穌熱福音運動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基督徒皆可參加。(主辦單位相關人員不得參賽)
主 題:走過百年 X
創新世紀 (以聖經創世紀經節為作品名稱)
作品規格:組照片2至4張。以相紙沖印或輸出A4
(21x29.7公分) 大小之彩色、黑白、雷射或噴墨數位相片。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參賽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方式」寄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妥善保存寄件收據,恕不接受親自送件。
郵寄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6巷23號3樓
[耶穌熱福音運動]
收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並依作品主題表現與經文配搭(50%)及視覺美感(50%)來評等。
獎 勵:
金獎1名,獎牌及獎狀乙只,獎金30,000元。
銀奬1名,獎牌及獎狀乙只,獎金20,000元。
銅獎1名,獎牌及獎狀乙只,獎金10,000元。
優選5名,獎狀乙只,獎金5,000元。
入選10名,獎狀乙只,獎金2,000元。
所有得獎作品將於賽後舉行聯合公開展出。
得獎公佈、頒獎與展出時間:
一、得獎作品預計於100年10月於活動網站、Facebook公佈,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二、得獎作品之頒獎、展出地點及時間亦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Facebook。
注意事項:
ㄧ、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作品名稱應為聖經創世紀經節,經節數量不拘;
可以同一經節表現組照片,或每張照片不同經節。 每張作品背後請務必黏貼報名表,並詳填所有資料且由參賽者本人簽名。
二、參賽作品不可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合成,不得裝裱、護貝。
數位照片畫素請以三百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參賽。
三、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以筆名、假名投稿,不符規定者應取消其資格。
違反者不予評審
; 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收回已領取之獎金、獎牌、 獎狀、獎品。
四、以未曾公開發表、且未得獎之作品為主,如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作品之得獎作品雷同,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已領取獎勵者(獎金、獎牌、獎狀、獎品)
將予以追回。
五、每人限投稿一次。經公佈之得獎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六、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七、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予主、協辦單位無關。
八、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依法著作權法行使重製、公開發表之相關權利不另致酬。
九、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存查半年。
若要退件,請逕付回郵信封或自行取回。
十、各獎項之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依法扣繳15%所得稅。
十一、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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