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轉角遇到彩虹」--四格攝影徵文比賽辦法
2011 「轉角遇到彩虹」--四格攝影徵文比賽辦法
一、比賽名稱:「轉角遇到彩虹」──四格攝影徵文比賽
二、比賽宗旨:
彩虹眷村是屬於全台灣網民、學生共有的藝術美夢。透過它,都市人找到純真,網民被爺爺的善良感動,連孩童也被色彩觸發心中對美的渴望。
四格攝影徵文比賽的舉辦,除了期望能鼓勵學生多發揮關於彩虹眷村的藝術創造力與想像力,將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應用在日常生活中,而提升精神生活品質。另外一方面,也希望經過「組圖、文字」組織的方式,讓參賽者「到彩虹眷村說自己的故事」,把生活經驗和藝術緊緊串連在一起。
三、比賽說明:
1.
請參賽者以彩虹村建築、圖像為主題,用四張攝影作品(分別加上文字敘述),組成一篇「四格影像故事創作」表現對彩虹村之情感與想法,或是表現發生在彩虹村的趣味、感人故事。
2.
每篇參賽作品應有:四張攝影,並附短文,全篇文長共100~400字之間。
3.
活動性質以溫馨、逗趣、啟發為主,謝絕政治議題及任何涉及攻擊、侮辱性內容。
四、參賽資格:不限。
五、比賽方式:
1.
每位參賽者繳交作品件數限五篇。(若以五篇計算,則共有二十張攝影及文字)
2.
本競賽作品以相片輸出與短文創作的形式參賽。
3.
第一階段為初選,只需要把參賽圖文作品製成A3大小輸出(尺寸為
297×420mm),寄達主辦單位即可。請參賽者連同報名表、著作權讓與、作品,繳交到「408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1號-嶺東科技大學錢幣博物館」,可多件作品一併交寄,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轉角遇到彩虹──四格攝影徵文比賽」。
4.
獲得第一階段入選的參賽者(約選出100件作品),則可以繼續進入第二階段的決選,主辦單位會通知入選者,將作品以解析度300dpi以上的電子檔寄到指定信箱。考量競賽作品之相片輸出的畫質和影像效果會因不同印表機之品質而失真,而維護競賽之公平性,請入選者除了上傳至投票活動網頁,亦須將影像電子檔寄至iamchsh@gmail.com備存。
六、作品徵稿期限:2011年5月1日~2011年7月30日
七、評審日期:
1. 第一階段初選日期為2011年8月5日,邀請產學界專家評選。2011年8月6日在網站公告初選結果。
2. 第二階段決選日期為2011年8月25日,邀請產學界專家評選。2011年8月26日在網站公告決選結果。
八、獎項:
1. 第一名──獲得獎金10,000元與證書一張。(1名)
2. 第二名──獲得獎金5,000元與證書一張。(2名)。
3. 第三名──獲得獎金3,000元與證書一張。(3名)。
4. 佳作──獲得獎金1,000元與證書一張。(10名)。
並獲得彩虹藝術公園連動計畫中展覽、宣傳活動之合作優先權!
九、評分機制:
1.專業評審:
視覺創意:50%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主題內容:30%依參賽作品名稱、短文故事創作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其他:20%作品具有特殊啟發或意義、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2.民眾投票:
請於投票活動開始後,至指定網址投下你的一票,累積票數後取前二十名,獲得參加彩虹眷村相關衍生商品銷售獎金比賽優先權!
民眾投票網址請至:http://www.artlib.net.tw/
十、其他:
1.參賽者於報名時,必須下載報名表填寫回傳,並將作品上傳至上列投票活動網址(http://www.artlib.net.tw/),同時視同同意作品著作權讓與,該幅攝影與文稿著作權屬於授權單位──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所有報名上傳並讓與著作權之作品,有機會參與後續廠商媒合之商業性加值推廣應用。
2.所有參賽作品內容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一經證實,將取消其參賽或獲獎資格,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由抄襲者自行負責。
3.本報名表資料需確實填寫,如有虛偽事項,得取消其資格。
4.報名本活動者,如需將參賽作品公開,必須明確標示投票網址(即全球華人藝術網活動網頁(http://www.artlib.net.tw/)),否則視同侵權。
主辦機關:嶺東科技大學
主辦單位:嶺東科技大學錢幣博物館
授權/協辦單位:全球華人藝術網
執行單位:嶺東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競賽活動辦公室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1號
嶺東科技大學 聖益樓7樓722研究室陳勝老師
※聯絡方式:04-23892088轉9722
陳鴻勝老師
iamchsh@gmail.com
※說明:報名表請至錢幣博物館網址:
http://lms.ltu.edu.tw/blog/ltu3604下載,自行填寫列印出,附於作品後一同繳交。
※有關本活動之最新消息、比賽成績公佈、作品展覽訊息,請參閱嶺東錢幣博物館之網頁
http://lms.ltu.edu.tw/blog/ltu3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