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驚艷龍潭-桐舟盃攝影比賽
1.宗
旨:為配合龍潭鄉公所承辦客家委員會12大節慶系列活動,以「客庄節慶,驚艷龍潭」為目標,展現龍潭鄉建築、景觀與風土民情之美,推廣攝影風氣,提昇全民攝影藝術水準。
2.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桃園縣政府
龍潭鄉公所 龍潭鄉立圖書館
3.協辦單位:社團法人桃園縣攝影學會
4.拍攝主題:以詮釋龍潭鄉「景觀建築、風土民情」等層面,並能展現客家文化、傳達人文關懷與景物之美為宗旨。
5.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6.作品規格:限10×12吋彩色或黑白相片,軟片材料不限;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裝裱、護貝或劃線等,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7.拍攝地點:龍潭鄉轄區。(攝影時限:99/10月~100/6月12日)
8.收件截止:100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9.收件地點: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210號
龍潭鄉立圖書館﹝信封上請註明:2011驚艷龍潭-桐舟盃攝影比賽作品﹞
10.評審日期:100年6月20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假桃園縣龍潭鄉立圖書館以公平、公正方式評審。
11.得獎公佈:評審後,除個別通知參賽者外,並於龍潭鄉公所網站(http://www.longtan.gov.tw)及社團法人桃園縣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tps.org.tw/)公佈。
12.頒獎日期:預定100年7月9日
(地點另行通知)
13.退
件:所有得獎作品一律不退件,由龍潭鄉公所保存,未入選作品請於7月20日前持身份證明至龍潭鄉立圖書館辦理退件(休館日暫停),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
14.獎
勵: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一萬元,獎盃乙座。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七千元,獎盃乙座。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五千元,獎盃乙座。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二千元,獎狀一紙。
佳作獎三十名:各得獎金五百元,獎狀一紙。
15.附
則:(1).金、銀、銅牌獎項,限一人得一獎。
(2).作品背面需填寫題名、作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詳附件一)
(3).參賽作品須附電子檔,原始檔案為300萬畫素或15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4).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典藏、刊印、展覽、宣傳、廣告等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5).餐賽作品應符合上述主題及收件規格,且勿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6).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餐賽作品未達評選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7).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附件一
2011驚艷龍潭-攝影比賽報名表 |
作品編號 |
(由主辦單位填寫) |
作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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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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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男 □女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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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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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日) |
(夜) |
(手機)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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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浮貼於作品背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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