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0年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


臺北市100年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報名簡章

近年來志願服務蓬勃發展,

已成為許多人生活裡的一部分,

志願服務跨越年齡、性別、族群、宗教、收入、教育程度,

從鄉村到都市、從在地到國際,

只要您樂於付出,願意投入時間將理念化為實際行動,

都能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盡一己之力促成社會改變。

我們正在蒐集志願服務的多元樣貌及故事,

想透過鏡頭,把一切都交由您來說

 

一、主旨:為宣廣志願服務理念,及歡慶1205日國際志工日,期透過舉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藉由攝影作品所呈現的真實服務畫面,傳遞志願服務的感動及收穫,並推廣志願服務的精神,鼓勵更多民眾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以促進本市志願服務發展。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委託中華民國弘道志工協會辦理)

 

四、參賽主題:以鏡頭搭配短文,主題為「志願服務」,請紀錄當下的收穫、感動、震撼,或是想向社會大眾述說的故事。

 

五、參賽資格:

1. 社會大眾。您不需是專業攝影師,只要您對志願服務有任何想法,都歡迎您一起來投稿!

2. 一人以投稿一件作品為限。

 

六、作品規格:

1. 限本人創作,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未曾公開發表(公開發表定義包含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及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其他參賽者有舉證之權利。且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2. 繳交作品彩色、黑白照片不拘。參賽作品不得修圖或進行後製動作,畫素品質須在600萬畫素(3072x2048以上,不得以人工後製方式加大檔案,若原始資料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檔案格式必須以TIF檔或JPG檔為主,檔案大小2MB以內為主。

3. 參賽作品應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繳件者皆不予受理。

4. 繳交作品之檔案名稱請統一為作者名-作品名,例:李小飛-志同道合。

 

七、參賽方式:

1. 請於收件時間截止前完成繳件,繳件方式:

(1)   網路報名:

     1】報名表填寫完畢後,與作品一同以MAIL方式寄到 cv101@hondao.org.tw,標題請註明「投稿100年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

     2】請參賽者協助被攝影者填寫授權同意書後,將該同意書以郵寄方式寄到「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10696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246101 郭小姐收)即可(信封請註明「志願服務攝影比賽」)

(2)   郵寄報名:將照片沖洗放大或輸出至5×7吋(短邊不小於5英吋)光面照片,連同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寄至10696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246101 臺北市社區暨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志願服務攝影比賽」)。

2. 主辦單位於收到作品後將會以mail方式與報名者進行確認動作。若無收到被攝影者之授權同意書,該作品將無法參賽。如比賽作品獲選,請於主辦單位通知時繳交最原始底片或最原始數位檔案。

3. 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底,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4. 經投稿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簡章之所有比賽各項規定及願意配合活動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刪改,請密切注意主辦單位之活動官網公告。

 

八、評選方式:

1. 評選分成兩個階段,得分比重為攝影專家佔35%、資深志工佔30%、人氣票選佔35%

2. 第一階段:

將邀請攝影專家及資深志工(各4名)組成初評小組,選出20件作品。評選標準為,故事性(25%)、自然真實性(20%)、創意性(20%)、攝影技巧(25%)、光線構圖(10%)。

3. 第二階段:

將初評結果選出的前20名作品輸出,舉辦攝影巡迴展,開放參觀民眾投票。另將舉辦網路攝影展,民眾也可以透過網路來投票。

 

九、活動相關日期:

徵件時間:請於201141日∼612(以郵戳為憑)完成報名繳件動作。

         初評日期:2011614日∼630日。

         網路人氣票選:201171日∼1130日。

         ※攝影巡迴展人氣票選:201171日∼1130日。

12月國際志工日當日活動進行頒獎。

 

十、獎勵辦法:

    獎項說明:經第一階段初選20名入選者,參加攝影巡迴展及網路人氣獎票選,並於12月國際志工日同步公佈所有獎項。

1.      :禮券8,000元及獎狀一只,計1名。

2.      :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只,計1名。

3.      :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只,計1名。

4.          :禮券2,000元及獎狀一只,計3名。

5.      最佳人氣:禮券2,000元及獎狀一只,計1名。

6.      由所有投稿作品中選出精彩作品,將精選作品集結成冊,並贈送入選者攝影集一冊,預計100名。

  

十一、活動聯絡人:

        郭小姐 (02)2700-6363  #  14

 

臺北市100年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報名表暨授權同意書

作品名稱:

拍攝地點:

(請簡述地點)

 

 

拍攝時間: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名: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含鄰里)

通訊地址:( 同上 )

聯絡電話:

()

()

(手機)

電子郵件信箱:

 

攝影理念說明(300字以內):

 

 

 

 

 

 

填寫報名表前請詳閱以下宣告:

1.          本參賽作品實屬本人作品,且如未符「臺北市100年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之任一規定,本件作品視同棄權,本人概無異議。

2.          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或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同意人簽章:

           

 

臺北市100年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授權同意書

 

 

本人(被攝影者)            同意攝影者(參賽者)            將所含本人影像之照片作品,投稿參加「臺北市100年度志願服務攝影比賽」。並了解此作品將會以公開展示、製作宣導品等方式於社會大眾前展現。

 

 

 

 

 

 

 

 

 

立書人(被攝影者)           

中華民國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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