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暫緩舉辦【2011
九揚之美•魅力四攝】攝影比賽
延後暫緩舉辦
九揚建設自成立以來,一向注重在「美」的表現與鑄造。坐落於林口地區的建案,往往成為世人注目的焦點與地標。無論您對九揚個案情有獨鍾,或是嚮往歐式古典浪漫生活。現在,您都可以透過鏡頭捕捉九揚之美搭配文字的抒發,記錄下九揚建設不同時期的作品,呈現更多元的建築之美、藝術涵養與生活。
一、照片題材:主題必須是九揚建設之個案,題材可為建築物外觀立面、社區造景、公共空間或人文活動等,但住家室內除外。
二、繳交作品:1.沖洗5X7規格照片2.主題說明文字(20字以內並貼於5X7照片背面3.光碟內附上高規格作品檔案及低階檔案450K~500K。每人最多繳交
3張作品。
三、參加資格:凡為九揚家族會員皆可參加,但九揚建設之員工除
立即加入會員
四、報名方式:
1.至九揚建設官網加入會員。取得會員編號下載表名表(含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2.請將(1)報名表(需填寫會員編號)、(2)著作權轉讓同意書、(3)5x7實體照片(背面需貼上作品說明文字)、(4)攝影作品之電子檔燒錄成光碟,一併郵寄至九揚建設公司(桃園縣龜山鄉公園路30號12樓),信封請註明參加「九揚之美•魅力四攝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五、活動時間:
1.活動期間:2011年
4 月 22
日~2011年 4
月29日(4/22網路會員報名開始)
2.截止收件日期:2011年
4 月29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3.網路票選時間:2011年
5 月7日~2011年
5 月17日,投票者須加入會員,一天限投一票。
4.得獎公告日期:2011年
5 月19日(星期四),得獎名單會公布於九揚建設官網並將作品展示於『九揚•傑士堡』與刊登於九揚年刊及文宣品。
5.頒獎日期:2011年5月21日
六、比賽規則:
1.
數位相機建議以八百萬畫素以上拍攝,彩色、黑白不拘,限電子檔。作品僅限平面攝影,恕不接受動態影片作品。
2.
須將電子檔燒錄成光碟,光碟內需含高階與低階檔案,(高階檔長邊至少須為2400像素。低階檔案450K~500K,文件格式一律為JPEG檔案,需保留EXIF檔資訊)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規定者,不予審件。
4.
每人至多參加3件作品
,已參加其他攝影比賽的作品不得重複參加。
5.
照片拍攝時間必須為2011年期間所拍攝之照片。
6.
參賽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底,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7.
參賽作品寄出前,請詳加檢查,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審。
8.
參賽作品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七、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70%
1.審核:由主辦單位進行初選,確認參賽作品是否符合徵選規格,重複或抄襲。
2.複選:聘請攝影協會專家進行評審選出優秀作品。
第二階段30%
網路票選:凡九揚會員皆可參加投票,透過網路進入九揚官網,利用票選方式,選出優質作品。
八、活動獎勵:
第一名:名額1名,獎金10,000元
第二名:名額2名,獎金8,000元
第三名:名額2名,獎金5,000元
優選:名額5名,獎金3,000元
佳作:名額5名,獎金1,000元
票選獎:名額10名,7-11禮券200元
人氣獎:名額1名,7-11禮券500元
1.參加票選活動者,有機會參加抽獎,獲得『票選獎』獎項。
2.前三名之得獎者不得重複,其他獎項者則不在此限。
九、附件
1.作品請妥善寄送、如因個人疏失或不可抗力意外所造成之損害等,九揚建設恕無法負責。
2.參賽作品不退件(含規格不符者),九揚建設亦不負保管責任。
3.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參加其他比賽、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著作權、肖像權、隱私權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毀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4.凡參賽者視同同意本參賽辦法規定,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九揚建設所有,九揚建設對於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主辦單位均不另致酬。
5.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九揚建設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布。
6.九揚建設保有解釋及變更本次活動內容及時間之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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