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攝影主題:
「2011年日月潭纜車、九族櫻花祭、紫戀薰衣草」相關之主題、及九族文化村內拍攝相關之題材皆可。
二、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三、作品規格:
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作品一律放大為長邊10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不得裝裱、裁切及格放,
張數不限、連作四張以內。畫素大小須超過2400X3600約864萬畫素以上。
◎電腦合成者請勿投稿。
◎每張作品背面需浮貼作品表。
◎請勿盜用他人作品。
四、參賽照片收件地址﹕
作品一律郵寄55544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金天巷45號
九族文化村企劃部攝影小組收,請註明『攝影比賽』。
洽詢電話:049-2895361轉213企劃部
五、收件日期:100年4月3日前〈郵戳為憑〉。
六、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第一階段100年4月6日於九族文化村評審後通知入圍者寄相關文件審查。
第二階段100年4月20日於九族文化村公開評審獎項。
第一階段挑選入圍65名,並收取著作權授權書、及底片或高階數位檔案(畫素大小須超過2400X3600約864萬畫素以上,以光碟寄交)供審議。
第二階段從入圍者當中選岀:金、銀、銅、優選和佳作獎分別給獎。
七、獎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12張。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5000元、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10張。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8張。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200元、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6張。
佳作獎五十名﹕獎金新台幣600元、各得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4張。
入圍65名:第一階段入圍並繳交底片者,贈送九族文化村門票優惠憑證二張。
八、得獎公佈:100年4月23日公佈予九族文化村網站,並具函通知領獎。
九、附則:
1.請勿一稿多投,參加攝影比賽之作品一律不退件,所有參賽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並未參加其它攝影比賽之作品,凡參加此活動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2.本次入圍得獎作品及著作權歸屬主承辦單位所有,主承辦單位有權重製、發表、使用於媒體廣告、雜誌報導、發表於各種平面或電子媒體的權利,不另給酬。
3.第一階段入圍未繳交授權書、底片或數位原始檔者、或經審查原始檔案(或底片)有合成、規格失格疑慮者,即喪失參加第二階段評選資格。(未得獎者退回授權書及底片,數位檔則不退回)。
4.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頒獎後,底片與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5.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若違反本規定經查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獎狀、獎金、獎品需繳回,獎項不遞補。
7.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確實詳細填寫。
8.獎金領取時,金額達13333元(含)以上時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
9.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或參賽作品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保有活動釋意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