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空法寺」第三屆全國攝影比賽


「玄空法寺」第三屆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發揚全民宗教文化藝術、推廣民俗藝術文化、提倡正當休閒娛樂、發揚全民博愛精神,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玄空法寺管理委員會(http://www.dzs.org.tw/html/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台南市政府  楠西區公所

四、承辨單位:雲光攝影俱樂部 (TEL05-6621328

五、活動日期:100115日至1000227日止

        (農曆991212日至100125)

六、地  點:台南市楠西區中興路1071號(楠西國中後面)

        電話:0921-588488 (法文師父)   傳真:06-5755935

七、題  材:以玄空法寺景觀為主題,以及在活動期間內,記錄玄空法寺燈展、文物展和各項相關活動之過程,各類起承轉合藝術表現,配合節慶活動之特色為攝影題材。

八、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九、作品規格:一律以6吋 × 8吋之彩色照片參賽(連作不收),數位畫素八百萬以上

十、收件地點:台南市楠西區中興路1071號玄空法寺收

十一、收件日期:民國10035日止以收到為準

十二、評審日期:民國10036日上午9點在玄空法寺 公開評審  歡迎參觀

十四、評審委員:主辦單位將邀請五位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五、得獎公佈:10038日公佈在玄空法寺網站並具函通知得獎人。

十六、頒獎日期:100320(週日)農曆216日在玄空法寺 ( 觀音菩薩聖誕上午9:30頒獎 )

十七、獎  勵:

  •  金牌獎 1 名:獎     30,000元 獎盃乙座 

  •  銀牌獎 1 名:獎     20,000元 獎盃乙座 

  •  銅牌獎 1 名:獎     10,000元 獎盃乙座 

  •  優選獎20名:獎金各得  1,000元 獎狀乙只

  •  佳作獎50名:獎金各得   500元 獎狀乙只

表(電話、網址必填

  

 

  

 

  

 

Email網址

 

  

 

本表可以自行影印使用

 附  則:

1 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電腦合成、後製、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3 金、銀、銅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本次活動期間內,確實在玄空法寺園區拍攝,如遇不可辨認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處理,不予評分,作者不得異議。

5 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6 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7 入選佳作獎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辦單位使用。

8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盡保護之責,唯若遇天災地變之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9 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辦單位選用,比照佳作獎辦理。

10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官方網站:http://www.dzs.org.t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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