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容始攝」攝影比賽


「花容始攝」攝影比賽

 

參賽資格

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活動時間

20101218日至20110110

 

作品題材

以「2010南投花卉嘉年華活動」創意藝文活動剪影、南投花卉自然生態之美為主題,並於前述期間所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者。

 

作品規格

1. 數位相機解析度1000萬畫素以上,不得疊片、加色,並嚴禁電腦合成,長邊必須為10吋之彩色紙本照片及電子檔。

 

2. 參賽相片數量不限,但不得連拍,且同一個景點主題不得超過5張。

 

交件辦法

1. 現場交件:於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貼於作品背面,繳交至活動主場地花卉物流中心活動服務台。並將報名表及相片電子檔另外寄至活動信箱  sdu29@yahoo.com.tw

 

2. 郵寄交件:於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貼於作品背面,以掛號郵寄至 104台北市敬業三路162188l樓,「赤天空股份有限公司」(南投花卉嘉年華專案小組),請於信封上註明「2010南投花卉嘉年華攝影比賽。並將報名表及相片電子檔另外寄至活動信箱 sdu29@yahoo.com.tw

 

收件截止時間

2010110(含當日)下午五點截止收件。

 

評選公佈時間

2011/01/14於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並由專人通知,特優獎及優等獎將於2011/1/16閉幕當天進行頒獎。

 

獎勵辦法

  特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兩萬元整加獎狀一式。
  
優等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加獎狀一式。
  
佳作獎十名:獎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加獎狀一式。

 

評審辦法

由活動執行單位於2011113日邀請兩名攝影專業的人士及南投縣政府邀請兩名代表,共四名評審。四名評審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最高分即為比賽特優獎得主,第二高分即為優等獎得主,至於第三名~第十二名即為佳作獎。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2.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3. 所有參賽作品及其檔案之著作權全部歸屬南投縣政府所有,但保有姓名表示權,參賽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南投縣政府保有修改、複製、使用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數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權利,均不另計酬。

 

4. 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5. 每位參賽人得獎作品限得一件(以名次高位為準)

 

6.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補充之。

 

 

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名   
聯絡電話 住家              手機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參賽攝影主題   
攝影地點   
拍攝日期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同意將該作品集原稿底片之著作權讓與【南投縣政府】,僅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簽章: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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