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綠厝邊之美』攝影比賽


環保署為全面改善環境衛生,營造永續優質環境,自即日起至99年12月7日止,特舉辦「綠厝邊之美」攝影比賽,廣邀各界透過鏡頭,捕捉全台灣各優質示範社區之自然景觀、人文風情、環境改造等影像,讓民眾重新發現台灣清淨家園的多元風貌。
 
活動競賽分有「大專組」和「社會組」,以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為攝影主題,將分別選出「金獎」、「銀獎」、「銅獎」各1名,以及「優選獎」各3名、「佳作獎」共57名,最高可獲得2萬元禮卷。
 

活動詳情請上「綠厝邊之美」網站http://ecolife.epa.gov.tw/myeco

*活動說明

1.

活動名稱:『綠厝邊之美攝影比賽』

2.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99 127日中午12:00截止收件

3.

參賽組別:大專組、社會組

4.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5.

承辦單位:台灣環保生活協會

 

*參賽資格

1.

參賽者必須至本署綠網(http://ecolife.epa.gov.tw/),登入並完成簽署後(:已註冊過綠網會員輸入帳號密碼即可、非綠網會員請註冊加入),每人限參賽一組攝影作品。

2.

僅接受個人參加,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3.

本活動主辦、承辦單位之辦理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活動。

 

*參賽作品評分說明

1.

為鼓勵參賽者拍攝該鄉鎮市之符合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項目,特別給予符合該項指標的作品,額外給予獎勵分數。
示範級:符合7項指標
入選級:符合3項指標
入圍級:符合1項指標

2.

單一示範區之參賽作品繳交數量應以「組」為單位,每組應至少涵蓋1種以上環境衛生永續指標,每項指標限繳1張,每組繳交作品上限最多為14張。
滿分100分,上傳作品若符合以該地區(鄉鎮市)環境衛生永續指標項目,每張再加0.5分。

 

舉例1

(1)

參賽者 阿華,參賽地區:請選擇縣市(臺北縣)

上傳圖片:

 

指標項目

 

 

指標項目

 

公廁管理潔淨化

 

遛狗清便風尚化

在地環境舒適化

 

清溝除污通暢化

 

道路電纜整齊化

居家外圍潔淨化

景觀地標優質化

 

空屋空地綠美化

 

公共設施標準化

公共空間公園化

室內空氣清淨化

 

路面無坑平坦化

 

居家生活寧適化

健康環境低毒化

 

(2)

阿華先選擇拍攝作品縣市(鄉鎮市),看到臺北縣有符合7項指標。阿華提供6張作品競賽,分別是公共設施標準化、公共空間公園化、 室內空氣清淨化、路面無坑平坦化、居家生活寧適化、健康環境低毒化。

 

*參賽規則

1.

一律採網路報名:參賽者必須加入環保署綠網(http://ecolife.epa.gov.tw/)會員,並完成簽署後上傳作品,參賽者以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為攝影主題,拍下優質示範社區相關的街景,並上傳照片與說明文字至本活動網頁。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定,違反者不予評分。

2.

參賽作品限活動期間「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參賽作品且限本人之創作,不得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參賽作品需以8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456dpi×2304dpi以上規格之RAW.TIF.、及 JPG 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3.

參加者報名時須選擇組別大專組或社會組,須撰寫照片主題、拍攝地點、拍攝日期、拍攝心得(字數限100字以內)、上傳主題照片, 注意上傳檔案照片檔案1mb以下,大小500*600pixels,解析72dpi

4.

得奬作品凡經承辦單位通知後7~10天內繳交沖洗成8x10吋之照片及原始數位檔案,逾期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5.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 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7.

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15%所得稅(獎品依活動獎項所列市值計算需繳稅金)

8.

參加者上傳照片後,須經過主辦單位網站後台審核機制進行資格初審,確認無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如色情露點圖片、教唆犯罪、自殺、有礙風俗..等等),以及不涉及商業利益與廣告行為。

 

*評選事項

1.

由承辦單位邀請大眾傳播、美術、視覺傳達及環保等領域之學界老師,共計5名評審委員。評審小組,以客觀、公正、公開的方式評審之。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依評分高低選出各獎項得獎人。

2.

評分標準:主體內容40 %(與活動主題契合性)、意境表達30%、攝影技巧20%,文字說明10%

3.

評審流程(時間暫定)

 

(1)

99121~127日彙整參賽作品並審核參賽資格。

(2)

99128日評審初評。(依作品數量調整評選時間)

(3)

99128日評審覆評。

(4)

991210~1220日於活動專區公佈得奬名單,通知得奬人繳交得奬作品相片(8x10)、原始檔及出席頒奬典禮。

 

*著作權與肖像權相關事項

1.

參選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參加其他比賽、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品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2.

對於他人之照片,不論是基於何種原因而取得,在未獲得該他人之同意前,如果將之對外散播,會構成對他人肖像權(此為人格權一種)之侵害。

3.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作者應於送件時檢附『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且得獎後不得對本會主張著作人格權。

4.

本署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著作、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5.

作品著作權或肖像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獎品、紀念品等。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6.

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7.

本活動參賽資格限定以「個人」身分參加,若遭相關權利人檢舉得獎人為「非個人」時,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
予取消得獎資格。

官方網站:http://ecolife.epa.gov.tw/my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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