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出希望愛,記錄祥和美」徵文暨攝影比賽

「述出希望愛,記錄祥和美」徵文暨攝影比賽

 

壹、比賽內容

 

  一、「述出希望愛」徵文比賽

   ()、徵文方向:
        以描述「快樂時刻」為主題,內容由參賽者自行發揮。
        字數為25字 (不含標點符號) 以下之短句。
   (
)、評選標準:
        內容(見解、邏輯性、情感表達)40%
        修辭:30%
        快樂感受度:30%
  二、「記錄祥和美」攝影比賽
   ()、選拔內容:

用照片記錄「笑容」,以期能帶給人快樂、溫暖與希望等正向感受。參賽者自行決定作品呈現方式並為作品命名。

   ()、評選標準參考:
        創意度:40%
        幸福感受度(希望、喜悅、愛等正向之感受)40%
        命名:20%

貳、報名資訊

  一、報名資格:設籍在桃園縣之縣民。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1116日。

  三、報名方式:下載活動報名表(如附件)填妥後,連同作品與電子檔光碟親送或郵寄本局醫政科心理衛生業務組。

  四、檔案規範:徵文作品請使用正體中文、電腦新細明體12號字。
                 攝影作品檔案限JEPG格式電子檔光碟、像素1500*21004*6照片印洗乙張。
  五、得獎訊息公佈: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並另以電話通知領獎事宜。
  六、領獎:本局將舉行頒獎記者會公開頒獎。
  七、獎項:徵文與攝影比賽各取前三名與佳作3名。

官方網站:http://www.tychb.gov.tw/big5/News/News_view.asp?id=6946&cid=2&ContentC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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