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辦理99年度「愛∞無限」志願服務攝影比賽簡章
一、
緣 起
志願服務者長期以來為社會默默奉獻、付出,在社會各個領域與角落都能看見志願服務者的身影,也因為他們的付出,社會處處充滿了愛與溫暖。志願服務者在許多人心中留下無限的感動,而透過鏡頭能夠傳達、展現人們心中的志願服務者形象,並將志願服務的美麗畫面永存,留下志願服務者動人的工作紀錄與愛心故事,讓更多人看見志願服務者之美,帶來更多的感動。
二、
目 的:透過影像傳達志願服務形象,增進民眾對志願服務的認知與關注,並鼓勵更多人投入志願服務工作。
三、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雲林縣婦女保護會
四、
辦理期間:
(一)報名收件期間:即日起至99年11月16日(二)止
(二)評選時間:99年11月22日
(三)公佈評選結果:99年11月26日
(四)展覽期間:99年12月6日至99年12月10日。
(五)頒獎時間:99年12月11日
五、
參賽資格:個人或團體,看見志願服務之美者
六、
報名方式:
(一)至本會網站(網址:http://girlaa.womenweb.org.tw/)或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網址:http://ylcvsc.yunlin.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文件;或親到本會索取。
(二)由以下方式報名參賽:
填寫完報名表件及照片故事簡介後,將參賽作品洗出並另燒製光碟,裝進信封袋,可由以下兩種方式報名參賽:
A.郵寄掛號:(雲林縣斗六市長春路52號)
雲林縣婦女保護會收,並於信封上註明「雲林縣99年度『愛∞無限』志願服務攝影比賽活動」
B.親自送件:於週一至週五(08:30~18:00)送至本會。
七、
比賽方式
(一)參賽題材
雲林縣內志願服務相關(志工服務過程及志願服務工作溫馨感人等題材,並有主題命名,且未曾公開發表者)
(二)參賽作品內容
包含報名表件(含故事簡介)及照片,另需燒錄照片光碟檔,報名表件及內容需詳實填寫,資料不全者不予參賽,報名後恕不退件。
(三)作品規格
A.文本:照片以相紙沖印6×8英吋。報名表件(含故事簡介150字內)以A4大小紙張印出。
B.電子檔:照片檔需為原始檔jpg或tiff格式,至少1000萬畫素以上,燒錄成光碟後與文本一同寄送。
(四)投稿件數
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最多以三件為限,但每人限一件作品獲獎。(佳作不在此限)
八、
評分標準:
主題性30%、美感意境20%、自然真實性20%、主題表達15%、故事性15%。(評分結果於99年11月26日公佈於本會網站,得獎作品將以電話通知參賽者,未入選作品則不另通知。)
九、
獎勵辦法
(1)經評審評選後將選出金、銀、銅獎各一名,優選六名,佳作10名。
(2)金獎可獲獎金8000元;銀獎6000元;銅獎3000元;優選1000元。以上獎項與佳作作品皆頒發獎牌乙面。
十、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得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或曾公開發表,若有此情形,辦理單位可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完成評選與頒獎,將取消得獎者獲獎資格,並應繳回所得之獎勵品(金)。
2.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或重製他人作品,如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完成評選與頒獎,將取消得獎者獲獎資格,並應繳回所得之獎勵品(金)。
3.所有參賽作品,辦理單位有宣傳發表、展覽、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著作使用權利,得獎者不另計酬。
4.得獎作品將於99年12月11日於雲林縣政府辦理之績優志工表揚大會(於斗六環球科技大學國際會議廳)進行頒獎。
5.經獲獎之作品將於99年12月4日斗南高中禮堂進行展示;12月6日至12月10日期間於公開場所展出(暫定於雲林縣政府親民大廳)。
6.參賽作品需含文本及光碟(電子檔),活動負責人確認收件後會通知參賽者已受理報名。
7.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8.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含規格不符)。
9.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0.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解釋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補充或修正部分將於本會網站公告。
十一、
志工招募
本活動參賽得獎之作品將於99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期間於斗六市公開場所展出(暫定於雲林縣政府親民大廳),展覽期間需志工人員參與協助場地看管工作,歡迎有志者報名參與加入志工行列!(服務期間提供志願服務時數證明)
十二、
活動未盡事宜請洽雲林縣婦女保護會,聯絡人:廖社工,05-5861052
十三、
本簡章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girlaa.womenweb.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