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影追蹤-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宗 旨:為發揚民俗藝術特舉辦本活動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雲林縣攝影學會
活動日期:10/16-10/24
活動地點:虎尾雲林布袋戲館區
攝影題財:限活動期間之各項活動為主題
作品規格:5吋X7吋彩色相片長邊不得少於7吋(連作不收)
參賽資格:全國愛好攝影人士街皆可參加
收件地點:雲林縣攝影學會(雲林縣虎尾郵政信箱175號)
截止日期:99/11/1(郵戳為憑)
評審日期:99/11/5
評審地點:文化處圖書館四樓第2會議室
頒 獎:另行通知
獎
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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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獎1名獎金15000元獎杯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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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獎1名獎金12000元獎杯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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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牌獎1名獎金10000元獎杯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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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獎10名獎金1000元獎牌1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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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40名獎金各500元
附 則:
1.
金銀銅限每人壹獎。
2.
參賽作品必須是活動期間拍攝,且是本人之作品,不得合成或疊片,連作不收。如遇不可辨認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者讀得異議,如有不法行為自行負責。
3.
得獎人接獲通知必須繳交數位檔(800萬以上)光碟或底片審核無誤方給獎。
4.
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5.
未得獎作品如必須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或評審後一個月內自行取回。
6.
猜賽作品必須詳填題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否則無效。(題名表可自行影印)
7.
參賽者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承辦單位隨時增訂。
洽詢電話:吳敏彥理事長0935-168-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