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夢想嘉年華」暨「夢想藝遊季」攝影比賽


2010「夢想嘉年華」暨「夢想藝遊季」攝影比賽
             

一、主    旨:期由本次的活動,透過鏡頭,捕捉內湖藝遊季及夢想嘉年華精采的鏡頭。

 

二、主辦單位:夢想社區文教發展基金會、臺北市內湖社區大學

 

三、協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四、主  題:以2010內湖藝遊季及夢想嘉年華二場次遊行踩街為題材。

1.道具製作:需為本年度內湖藝遊季及夢想嘉年華工作坊道具製作過程之影像。

2.遊行踩街:需為本年度109日及23日嘉年華遊行踩街之隊伍或晚會影像。

 

五、參加資格:凡拍攝愛好者均可參加。

 

六、作品規格:一律輸出長邊7吋之彩色相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背面請填妥並黏貼參加表。

       (數位照片建議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參與)

 

七、收件日期:從991010日起至99103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20號 內湖社大收 Tel:(02)8751-1587 Fax:(02)8751-1586

       信封上請註明“2010夢想藝遊季」攝影比賽”

 

九、評  審:991113(週六)下午2時於內湖社大評審。

 

十、得獎公布:內湖社大網站(http//:www.nhcc.org.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一、獎 勵:金牌獎:1名,獎牌乙面,獎金10,000元。

       銀牌獎:2名,獎牌乙面,獎金5,000元。

       銅牌獎:3名,獎牌乙面,獎金3,000元。

       優選獎:5名,獎狀乙只,獎金1,000元。

       佳作獎:10名,獎狀乙只,獎金500元。

 

十二、頒獎茶會:於99124(週六)晚間8時假汐止夢想社區「起笑中心」

        (汐止市湖前街42)

 

十三、附 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不得使用電腦修改或合成或格放後製處理。

3.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牌、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4.每人限得一獎。

5.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及著作權讓與協議書,否則視同棄權。

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可公開宣傳推廣傳媒及製作各類紀念品,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不另致酬。

6.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7.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各項規定並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8.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2010夢想藝遊季」攝影比賽

主 題

 

姓 名

 

手 機

 

電話

 

通 訊

地 址

 

得獎作品著作權依比賽簡章規定讓與主辦單位,特此申明

作者簽名: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內湖社大

工作坊

914-1022

週二至週日,上午10:00-下午10:00

夢想社區

工作坊

101-1022

週二至週日,上午10:00-下午10:00

內湖藝遊季

109

週六下午4:00-8:00,內湖成功路

夢想嘉年華

1023

週六下午2:00-9:00,中正紀念堂-凱道

詳細「2010夢想藝遊季」活動內容請參考相關網站

(http://www.nhcc.org.tw/dream)

 

 

 

官方網站:http://blog.yam.com/ed8407/article/3126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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