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暨徵求老照片活動


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暨徵求老照片活動

活動目的:

墾丁國家公園,富有青翠的山野和開闊的海洋,自然資源豐美,墾丁的魅力無限,除了以一顆細膩的心情品味外,領略時空意象,同時能欣然舉鏡,見證並記錄墾丁國家公園的山海壯麗及獨特的自然與人文風貌。藉由徵求老照片的活動,尋覓歷史演進的脈絡,尋著時光隧道,緬懷昔日恆春半島的風華,省思今日對土地與人文的關懷,建構未來美麗願景。

 

主辦單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活動名稱: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暨徵求老照片活動。

 

壹、「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活動

1、參賽資格:國內外愛好攝影以及關懷自然人文生態人士,均歡迎參加。

2、攝影主題:恆春半島(枋山以南)範圍內山海地景、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生態、人文活動等攝影作品。

3、活動類別:

A.【正片攝影組】、

B.【數位攝影組】。(每幅作品僅限參加一組,請二者擇一)

4、作品規格:

A.【正片攝影組】:彩色或黑白正片(135120規格皆可)。

B.【數位攝影組】: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800萬畫數以上,規格TIFFJPG(finehighquality),繳交原稿時,可看出相機EXIF資訊。

◎作品請沖印成8 ×10吋或長邊不超過10吋參賽,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相片背面貼妥報名表後,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本處參賽。

5、收件方式:

* 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及(正片組)或(數位組)字樣。兩組皆報名者,作品請註明組別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 郵寄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  解說教育課收。
洽詢電話:08-8861321250~259510~513

*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6、收件日期:99101日起至991031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7、評審及相關規定:

1 由主辦單位邀請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2 評審分為初選與複選兩階段,初選入圍後再辦理複選評定名次。

初選階段:由評選委員會評選出120件作品再參加複選。

複選階段:通過初選之每件作品均需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應於名單公佈及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俾憑辦理複選評定名次。

 

3  入圍複選作品繳交規格注意事項:

【正片攝影組】繳交原始正片及轉數位TIFF檔光碟(須800萬畫素以上)。

【數位攝影組】繳交原始檔如為RAW檔時,除RAW檔外應將原始檔轉存為TIFFJPG(最佳品質)檔,一併儲存於光碟中寄至本處。

4  若參賽過程中未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或未繳交與參賽作品相符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者,一律取消複選資格。

8、獎項及名額:

A.【正片攝影組】:

金牌獎 (1):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1紙。

銀牌獎 (1):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1紙。

銅牌獎 (1):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獎狀1紙。

  (10):各得獎金新台幣6,000元整,獎狀1紙。

  (15):各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1紙。

B.【數位攝影組】:

金牌獎 (1):獎金新台幣25000元整,獎狀1紙。

銀牌獎 (1):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獎狀1紙。

銅牌獎 (1):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1紙。

  (10):各得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1紙。

  (20):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獎狀1紙。

1  參賽作品件數不限,惟連作不收;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

2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或不適用時,該獎項得從缺。

3  各獎項之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頒獎日期:本處另擇期舉行公開頒獎典禮。

10、得獎公佈:於評審結果完成後一週內以書面通知得獎人,並於1230日前於本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及相關事宜。

11、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者 (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獲入選以上名次等)。

2  參賽作品限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且擁有完整之著作權,嚴禁一稿多投、翻拍、轉貼、剽竊、抄襲或侵權等行為。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除取消該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簡章、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 http://www.ktnp.gov.tw 下載。

4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但入圍複選未能得獎之參賽者提交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主辦單位將郵寄退還參賽者。

5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著作權約定:參賽人同意其攝影作品的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選得獎時讓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讓與合約書」;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

7  本「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版權歸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所有。

8  凡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活動報名表 

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攝影比賽   報名表

 

正片組(A組)

      數位組(B組)

 

 

 

 

作品題名

 

拍攝地點

 

拍攝時間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聯絡資料

電話:                      手機 :

E-mail:

聯絡地址

 

戶籍地址

 

作品內容
簡述
(100字內)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同意參賽作品及原稿底片原始數位檔之著作權讓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全權使用,特此聲明。


著 作 權 讓 與 人: (簽名或蓋章,未填寫者不予評選)

備 註 欄

~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貳、徵求老照片活動

1、參加對象:國內外一般社會大眾

2、收件日期:2010101日∼20101030日(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收件方式:

1  稿件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2010魅影墾丁•風情半島」暨徵求老照片活動字樣。

2  郵寄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  解說教育課收。
洽詢電話:08-8861321511 李小姐

3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4、徵件內容:舉凡1991年(含)以前之恆春半島(枋寮以南)的自然景觀及人文歷史(含人物、建築)之老照片,並附上約200字左右之文字說明,參加件數不限。

5、照片規格:

1  照片一律沖印成8×10吋以上之黑白、彩色照片均可。

2  照片不必裝俵。

6、徵件辦法:

1  填寫「徵求老照片活動參加表」及「圖片授權書」,郵寄或親送至946屏東縣墾丁路596號收。

2  提供之照片需未做任何影像合成或後製、格放、裝裱、護褙、疊片、加色等處理之圖片。

3  照片提供者務須自行釐清版權歸屬,遇有爭議時需由提供者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7、活動獎項:

1  參加獎--所有參選作品收件後,經工作人員確認主題正確,文章內容符合主題,皆可獲得本處發行之「風中之翼-灰面鵟鷹的故事」及「海探-海洋生態之旅」DVD1片。

2  特別獎( 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

3  佳作( 5名) :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

4  入選(24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

 

8、評選原則:

1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成立評審小組,評審標準為主題明確,能展現動人文歷史意義等原則進行篩選,將初選出30名入選作品後再進行複選。

2  入選30名作品再經複選後選出1名特別獎、5名佳作,其餘24名為入選獎。

3  參選作品數量或畫質如未達評選標準,本活動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9、附註說明:

1  本活動所徵集之照片,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歸還提供者。經評審入選之照片原件(照片、正負底片),如願意提供本處收藏,請於報名表相關欄位註明,本處將致贈提供者紀念品、感謝狀各1份並妥為典藏保存。

2  投稿人應保證投稿之作品,不致侵害第三人權益,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者,應自行負責處理,如因此致主辦單位受損害時,並應負所有相關責任。

3  作品同意授權:投稿作品經評審入選後,提供者需簽署授權同意本處永久無償使用,包括後續展覽、出版,及為活動需求,展示於媒體通路及相關網站等。

4  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有權修改、刪除相關文字內容。

5  報名表請詳細填寫,未書寫完整或字跡潦草致無法辨識者,不予評審。

2010墾丁魅影•風情半島」徵求老照片活動  報名表 

照片題名

 

聯絡電話

 

提供者

 

e-mail

 

地  址

 

攝影者(請勾選)

□本人    □非本人,攝影者姓名(如不確定,可不填寫)              

拍攝地點

 

拍攝日期

(至少填寫年代)

照片說明

(請以約200字簡要說明照片拍攝對象、背景、特殊景物…等)

 

提供者授權使用意願

 

□全部

本人同意提供之老照片                              經評審入選後

                        □照片編號*                

授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永久無償使用。

 

提供者:                         (簽章)日期:           

身分證字號:

照片原件贈送本處收藏意願

□全部

本人同意所提供之老照片                              經評審入選後

                        □照片編號*                

照片原件另贈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收藏。

提供者:                         (簽章)日期:           

身分證字號:

*提供2張以上老照片,請以不損壞照片之方式編碼,並於報名表「照片編號」欄位填上相符之編號。

官方網站: http://www.ktn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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