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鏡頭看嘉義郵局」攝影比賽


99年「郵局服務久久,社區幸福年年」關愛社區活動

「從鏡頭看嘉義郵局」攝影比賽辦法

一、主旨:

      透過鏡頭詮釋郵局誠信、效率以客為尊的服務,激勵員工更加精進,提供更專業溫馨的服務,滿足客戶需求,提升社區生活品質。

二、攝影題材:

1、建築:以嘉義縣、市郵局建築、設備、景觀等內容為取材對象。

2、人文:以嘉義縣、市郵局人文風情、服務故事或與社區結合人、事、物為取材對象。

   以上2類採混合評審。

三、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

四、比賽規格:

傳統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參加,唯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五百萬畫素以上。
參賽時,繳交作品不限軟片相紙廠牌、彩色黑白照片不拘,一律沖洗放大至6×8吋照片參賽,    不分類別,張數每人以20張為限,連作及合成不收。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獲選作品請於通知時,繳交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電子檔的解析度以300dpi以上為基準,檔案格式必須以TIF檔或JPG檔為主。

五、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9930(交件可採面交或掛號寄交,掛號交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收件地址:

60089嘉義市中興路672號。嘉義郵局企劃行銷科收(信封註明「從鏡頭看嘉義郵局」攝影比賽」)

七、洽詢電話:(05286-0352 洽 李奇憲先生。

八、評選辦法:

1.邀聘攝影專業人士3人及本局2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選。

2. 99年10月14日上午9:00於嘉義郵局(60089嘉義市中興路672號)6樓禮堂公開評選,歡迎各界參觀。

3.評選標準:主題內容40%、攝影技巧30%、意境趣味30%

九、入選與得獎公布:

1.凡經得獎者,將於991020-22以電話及專函通知,須於991031(以郵戳為憑)以前將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燒成光碟,掛號寄交至:60089嘉義市中興路672號。嘉義郵局企劃行銷科「從鏡頭看嘉義郵局」攝影比賽小組收,     以收件時間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2.正式得獎名單於991117將同步公布在嘉義郵局(60089嘉義市中興路672號)及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嘉義郵局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十、頒獎及展覽日期:

   1.頒獎日期: (另行專函通知)

   2.展覽日期:99121日∼1231,於嘉義玉山郵局門廳展出得獎作品。

十一、獎勵辦法:

第一名1位,獎金壹萬元正,獎牌乙面
第二名1位,獎金伍仟元正,獎牌乙面
第三名1位,獎金貳仟元正,獎牌乙面
優選5位,各得年度郵票冊乙本,獎狀乙紙
佳作7位,各得郵票專冊乙本,獎狀乙紙
入選15位,各得獎狀乙紙

     優選以上獎項依稅法規定未滿2,000元稅額,不扣所得稅,但需開立扣繳憑單給予得獎人。

十二、附則:

1.      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不予重複,佳作獎、入選奬則不在此限,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  項得從缺。

2.      凡經入圍者,須繳交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  補。已交付原稿底片及光碟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

3.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 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     作品。

5.      參賽作品因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6.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7.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

簡章報名表可直接列印使用列印

官方網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