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新八景】尋美八景 攝影活動


淡水新八景攝影活動攝影拿獎金


以您的相機紀錄經典的永恆,用您的快門捕捉剎那的美好,廣徵八景風光攝影作品,再現淡水獨特的風情綺麗美景!

 

投稿時間:99/6/21—8/31

 

參賽作品內容與格式:

1.      拍攝主題:淡水新八景景點,並符合7/25所公告各景點之新雅名意象。

2.      繳交的作品不限軟片、相紙廠牌;傳統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彩色、黑白照片不拘。作品檔案不可經由任何影像合成或數位處理(例如:加色、加字、彩繪、接圖、格放、數位合成等,須呈現照片最原始之畫面),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須沖洗為 600 萬畫素以上,5×7吋照片,並將照片檔案存成tifjpg格式檔並燒錄成光碟片,連同報名表寄至專案協力群。

 

參賽方式:

1.      參賽資料包含網路下載報名表乙份、參賽作品及光碟片一張,請詳填各項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出,並於信封註明「淡水新八景攝影比賽活動」,以利識別。

報名資料請寄至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18 專案協力群收。

2.      每位參賽者參加作品張數不限,參賽作品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作品不予退件,請另行拷貝留存。

 

注意事項:

1.      活動報名表需仔細填妥,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年齡、國籍不限,每一件作品如為多人共同創作,仍視為一件,以一人名報名及領取獎金。

3.      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一概恕不負責。

4.      參賽作品不符規定,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或報名表填寫不完整,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5.      投稿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未經公開發表;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此外,已獲得獎之投稿作品如有侵權,則取消得獎資格,並須立即退還得獎金。

6.      參加徵件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有發行、轉載之權利,不另計酬。

7.      依所得稅法獎金所得超過新台幣13,333元,須扣繳15%之稅金。

8.      活動如有未詳盡之處,由淡水鎮公所保留解釋權利。

 

淡水新八景攝影比賽:

優選: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面,共八名 (每一景點評選出乙名優選)

佳作:每名獎金新台幣仟元整及獎狀乙面,共十六名 (自所有參賽作品中評選十六件佳作)

 

公布得獎名單:

 1. 2010910日公佈得獎名單

 2. 20101030() 於淡水捷運站舉辦頒獎典禮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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