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勞工局
     99年度
心感動.新故鄉外籍勞工攝影徵文比賽


外籍勞工攝影徵文比賽報名期間延長,歡迎踴躍參加!

北縣訊為感謝外籍勞工辛苦的付出,並促進外籍勞工與雇主的交流,臺北縣政府勞工局首次以「心感動.新故鄉」為主軸,辦理外籍勞工攝影徵文比賽;此次活動,為了讓欲參加者有更多的時間準備相關之報名文件,報名期間延長至99830日(星期一)1730截止, 歡迎外勞朋友及民眾踴躍參加。

臺北縣政府勞工局高寶華局長表示:「目前在北縣工作外籍勞工約有51千人,高居全國第二。近年來由於大量藍領外勞湧入,外勞朋友辛勤勞動,不僅直接促進北縣的工商繁榮,同時也提供許多居民生活照顧的服務,外勞朋友已經逐漸融入縣民日常生活中,帶給北縣多元文化的風貌。為感謝外勞朋友的辛勞,期待透過感動人心的攝影及文字作品讓社會大眾了解外籍勞工的工作及生活情形,學習多元文化的包容性,進而促進良好的勞雇關係,展現北縣多元文化互融互重的情形,所以特別在今年舉辦攝影及徵文的比賽活動。」

  本活動總獎金高達18萬,得獎者除獲得禮劵及獎牌(狀)外,優秀得獎作品將彙集成冊,並與「優良外籍勞工暨雇主遴選活動」一起於99923日公開頒獎,99923日至99929日在臺鐵板橋火車站地下一樓(低碳圖書館旁)展出。

相關活動資訊、報名簡章、參賽注意事項等,請參閱活動官方網站http://twlabor.com 或勞工局網站 http://www.labor.tpc.gov.tw;或來電洽詢陳小姐:(022778-39961999(本縣境內)、(02)29603456分機6469

 撰稿人: 勞工局外勞服務科

          劉佩怡    電話:(02)29603456 分機 6469

承辦單位:陳小姐     電話:02-2778-3996

臺北縣政府勞工局辦理99年度外籍勞工攝影徵文比賽 簡章

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為激發社會對外籍勞工的重視及關懷,感謝外籍勞工辛苦的付出,並促進雇主及外籍勞工友善的交流,特辦理以「心感動.新故鄉」外籍勞工攝影徵文比賽,期透過感動人心的攝影及文字作品讓社會大眾了解外籍勞工的工作及生活情形。得獎者將予公開表揚,並可獲得高額獎金(獎劵)及獎牌(狀)1面,並將得獎作品集結成冊,歡迎外勞朋友及民眾踴躍參加。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勞工局   

       承辦單位:亞世廣告有限公司

 

二、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98201730截止。

    郵遞送件者,請將作品寄送至:中文:臺北郵局第108-443號信箱;英文:P.O.BOX

    108-443 Taipei,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時間 (9:30~17:30)內送至收件地點:110臺北市忠孝東路4

    14211樓之4;逾期不予受理。

 

三、參賽資格:

  (一)本國人組:中華民國國民。(請附國民身份證影本)

  (二)外國人組:合法在臺灣工作的外國人。(請附居留證影本)

   ※拍攝照片內容及文章內容如查有違反就服法時,將取消得獎資格。

 

三、徵選類別:

(一)徵文類:分為本國人組及外國人組兩組。

   1.作品內容:

   1)外籍勞工在臺灣工作歷程、經驗及心得,與雇主或被照顧人等故事為主。

       (可以用母語投稿:印尼語、泰語、英文、越語)

   2)本國人眼中外籍勞工在臺灣工作的心得及感觸,或與外勞之間的故事為主。

   2.作品規格:600~800字短文,可用格線稿紙或A4紙書寫或A4紙電腦打字。

   3.獎勵方式:

   1)第一名:獎金13,000元(禮劵),獎牌一面。

   2)第二名:獎金10,000元(禮劵),獎牌一面。

   3)第三名:獎金6,000元(禮劵),獎牌一面。

   4)佳作:獎金2,000元(禮劵),獎狀一張。(7名)

   5)得獎者除公開表揚外並將得獎作品公開展示及收集成冊。

 (二)攝影類:分為本國人組及外國人組兩組。

   1.作品內容:外籍勞工在臺灣工作內容情形為主。(註明拍攝地點及限一年內的照片)

    2.作品規格:

     A.本國人組

   1)作品以正片或數位拍攝均可,需將沖洗成4×6吋或寬度不超過7吋之照片。

   2)數位攝影参賽作品畫素品質須在600萬畫素以上(可以看出相機EXIF資訊)。

   3)參賽作品需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格放、裝裱、加框、翻拍、人工調

             色、電腦合成、不得差點加大檔案或兩張(含以上)照片合成。

    B.外國人組

   1)作品數位拍攝存成光碟,或沖洗成4×6吋之照片,畫素以高畫質為主,

             並不得透過電腦進行修片與美工合成作業。

   4.獎勵方式:

   1)第一名:獎金13,000元(禮劵),獎牌一面。

   2)第二名:獎金10,000元(禮劵),獎牌一面。

   3)第三名:獎金6,000元(禮劵),獎牌一面。

   4)佳作:獎金2,000元(禮劵),獎狀一張。(9名)

   5)得獎者除公開表揚外並將得獎作品公開展示及收集成冊。

四、收件方式:以掛號方式郵寄到「郵政信箱」或親自送件到「110臺北市忠孝東路4

         14211樓之4」亞世廣告有限公司「99年外籍勞工攝影徵文比賽」專案小組

         收, 信封正面請註明參加比賽的類別。

 

五、評選方式:邀請徵文及攝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工作,並依資格審、初審、決審程序

         辦理公正公開的評選。

 

六、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填妥報名表及切結書。

  (二)攝影作品如用郵寄遞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掛號交寄。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

             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三)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所有權,確保參賽作品無爭議。

  (四)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於原作者所有,惟參賽作品的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

              有,主辦單位可逕行出版、發表、宣傳、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

             ,不另支報酬。(作品將收錄於99年外籍勞工攝影徵文得獎作品專書中出版)

  (五)參賽作品及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

  (六)參賽者投稿作品不得超過3件,惟得獎僅限1份。

  (七)參賽作品有發現下列情況,將立即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禮卷)、

        獎牌、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冒用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

    2.作品曾於其他比賽、任何媒體形式、公開活動發表過。

    3.作品曾參加其他競賽並得獎或刊登者,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

  (八)報名需填資料未填妥,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合本簡章規定之事項者,經承辦單

             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補正者,不予受理。

  (九)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決審委員決議從缺,在名額不增加之前題下得並

              列名次,各類別得依實際情況調整辦理。

  (十)入圍者須補填妥切結書及著作授權書,拒絕繳交者不得作為決選資格。

  (十一)獎金及獎品金額在新台幣2,000元以上者,得獎者須依規定繳納稅金,獎品

                 不得折抵現金。

  (十二)只要投稿就可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膳魔師保溫杯(市價980),及更多精美

              好禮!!

 

八、活動網站及專線電話

  (一)活動網站: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www.labor.tpc.gov.tw

   活動官網:http//twlabor.com

  (二)活動專線電話:

    1.陳小姐:(022778-3996  傳真:(022781-4099

    2.劉小姐:(022960-3456分機6469

    3.泰國:(022960-3456分機6473

    4.菲律賓:(022960-3456分機64540939-308-878

    5.越南:(022960-3456分機645564560921-071-529

    6.印尼:(022960-3456分機64630987-217-130

  (三)收件地址:110臺北市忠孝東路414211樓之4

官方網站:http://twlab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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