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南投火車好多節相招來好攝攝影比賽


相招來好攝-攝影比賽

一本萬利的投資?萬元照片徵求!!

為配合2010南投火車好多節—湯瑪士回來了活動,藉由畫面捕捉南投景點藝術美感的景觀與歡樂氣息的活動地方特色,特舉辦本攝影比賽活動號召所有喜愛攝影的同好,一同遊南投、攝南投抱回萬元獎金。

.活動辦法

1.      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貼於作品背面,連同參賽照片一同郵寄至承辦單位「赤天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66-912)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10火車好多節攝影比賽。

並將報名表及相片電子檔另外寄至活動信箱sdu29@yahoo.com.tw

2.      2010/08/5於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並由專人通知,特優獎及優等獎將於8/8集集車站假日廣場閉幕活動中進行頒獎。

.作品題材

以蒸氣火車CK124、集集線鐵道及南投火車好多節活動為主題,並於前述期間所拍攝且未曾公開發表者。

.作品規格

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不限,長邊必須為10吋之彩色紙本照片及電子檔,連作不收,張數不限,不得疊片、加色、電腦合成、同一個景點主題不得超過五張。(600萬畫數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

.報名截止時間:2010/08/02以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n      特優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兩萬元整。

n      優等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n      佳作獎十名:獎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

.評審辦法:

由活動執行單位於84日邀請兩名攝影專業的人士及南投縣政府邀請兩名代表,共四名評審四名評審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最高分即為比賽特優獎得主,第二高分即為優等獎得主,至於第三名~第十二名即為佳作獎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翻拍、轉貼、剽  

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三、得獎作品及其原始底片及檔案之著作權全部歸屬南投縣政府所有,得獎人保有姓名表示權,參賽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南投縣政府保有修改、複製、使用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數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權利,均不另計酬。

四、參賽作品均不退件,未得獎作品如須取回底片,請於得獎公告後三日內至投件地址自行領取。

五、優等獎以上獎項,參賽人每人限得一件。

六、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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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名

 

聯絡電話(home)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

 

通訊地址

 

參賽攝影主題

 

攝影地點

 

備註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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