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屆「吳三連獎」作品徵選


33「吳三連獎」徵選作品規定說明

   

下載
散文類申請表攝影&音樂類申請表

*請將表格列印成A3格式,填妥後寄至本會*


一、本屆贈獎名額共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十萬元,指定徵選作品類別:
  文學獎:散文類(一名);藝術獎:攝影類(一名)、音樂類(一名)

二、按本獎設置辦法規定:1.本獎以各獎類領域內有傑出成就、有繼續創造潛
   力,且認同台灣之人士或團體為贈獎對象。2.本獎同一獎項之致贈,得獎
   人或團體以一次為限。3.若評選結果不足額或未達評審標準時則從缺。
  

三、應徵者送審作品,請照下列規定:

  (一)文學獎部份
      散文類作品《已出版》五冊(一式四份),並自行指定其中一冊
      為代表作。

  (二)藝術獎部份
     1.攝影類作品《20×24吋(含)以上》十件,並自行指定其中二件
       為代表作。
      (作品可裱褙但一律不加外框,彩色或黑白照片不拘,請加註拍
        攝時間和地點,如有其他攝影專輯亦可當附件,作為評審參考
        之用。)
     2.音樂作品十曲,一律以樂譜及數位光碟CDDVD送審(一式四份
       ),並自行指定其中兩曲為代表作,規定如下:
      (1)管弦樂合奏1曲、
      (2)管樂合奏或弦樂合奏任選1曲、
      (3)合唱1
      (4)重唱2
      (5)獨唱2
      (6)室內樂3

四、除攝影類作品繳原作一份外,應徵散文、音樂類作品者請繳作品『一式
    四份』,若有其他相關補充之附件亦需準備四份,並填妥申請表四份(可
   向本會索取或上本會網站下載表格)後,並於每張申請表內貼上個人二吋
   的半身照片,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本會即可。

五、本獎自行申請或由相關院校、藝文界人士或團體、學術機構及政府相關部門
   均可代為申請推薦。

六、本會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730日截止收件,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
   收件,週六、日休息不收件,逾期不收(以郵戳為憑)。

七、退件日期:未得獎(恕不事先通知)作品俟十一月十五日贈獎典禮當天正
  式對外公佈得獎名單後,始可統一辦理退件,一個月內辦理退件,經告知遲
   遲未取件,則視同放棄,由本會全權處理,不得有議。

八、有關本獎活動相關規定,請上本會網站:http://www.wusanlien.org.tw 查詢。

財團法人吳三連獎基金會秘書處敬啟

本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1510
電話:(022514-06402712-2836 傳真:(022717-4593
活動連絡人:陳義霖 E-mailjackchen@mail.twcenter.org.tw
本會網址:http://www.wusanlien.org.tw/

官方網站:http://www.wusanlie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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