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空法寺」第二屆全國攝影比賽


「玄空法寺」第二屆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發揚全民宗教文化藝術、推廣民俗藝術文化、提倡正當休閒娛樂、發揚全民博愛精神、留下燈會的見證,特舉辦本次活動

二、主辦單位:玄空法寺管理委員會

三、協辨單位:台南縣政府  楠西鄉公所

四、承辨單位:雲光攝影俱樂部 TEL05-6621328

五、活動日期:自民國99年即日起至990314日止
                           (
農曆正月29)

六、地    點:台南縣楠西鄉中興路1071號(楠西國中後面)

電話:06-5751455 (法文師父)   傳真: 06-5755935

七、題    材:以玄空法寺景觀及於燈會活動期間內,記錄玄空法寺燈會活動過程,各類起承轉合藝術表現,配合節慶活動之特色為攝影題材。

八、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九、作品規格:一律以6吋×8吋之彩色照片參賽(連作不收),數位畫素八百萬以上

十、收件地點:台南縣楠西鄉中興路1071號玄空法寺收

十一、收件日期:民國990320日止 以收到為準

十二、評審日期:民國990321日上午9點在玄空法寺

公開評審  歡迎參觀

十四、評審委員:主辦單位將邀請五位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五、得獎公佈:99322日公佈在楠西玄空法寺部落格並具函通知得獎人。

十六、頒獎日期:9943(週六)在玄空法寺 ( 觀音菩薩聖誕上午9:30 )

十七、獎    勵:金牌獎 1 名:獎     30000 獎杯乙座    

                銀牌獎 1 名:獎     20000 獎杯乙座     

                銅牌獎 1 名:獎     10000 獎杯乙座    

                優選獎15名:獎金各得  1000 獎杯乙座

                佳作獎30名:獎金各得   500 獎牌乙塊

表(電話、網址必填)

  

 

 

  

 

  

  

  

 

Email網址

 

  

 

附則:

1 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2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電腦合成、後製、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3 金、銀、銅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4 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本次活動期間內,確實在玄空法寺園區拍攝,如遇不可辨認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處理,不予評分,作者不得異議。

5 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6 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若須退件請自備信封貼足郵票或於評審日起一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負保管責任。

7 入選佳作獎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辦單位使用。

8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盡保護之責,唯若遇天災地變之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9 凡未入選作品,若經主辦單位選用,比照佳作獎辦理。

10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官方網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