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鷄籠中元祭】攝影比賽簡章
宗 旨:推動基隆宗教文化觀光,宣傳基隆之美,傳承中元祭傳統文化,藝術在基隆,希望藉由本次攝影比賽,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留下基隆中元普度文化之美。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基隆市政府、基隆市議會
輔導單位:基隆市文化局
主辦單位:基隆市張廖簡姓宗親會
承辦單位:基隆市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全國攝影學會、基隆市照相公會、基青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者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國曆8月16日至國曆9月18日有關中元祭一系列活動
(1)
中元祭夜色之美【2名】
(2)遊行之美 (3)
開幕式 (4)主題花車
(5)施放水燈頭
【2名】
(6))中元普度 (7)田寮河蓮花燈祭
(8)
藝文華會 (9)璀璨鷄籠
(10) 敬天祈福法會
作品規格: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2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正、負片或數位(六百萬畫素)不拘。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八年十月一日止 (送達為憑)。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231之2號
基隆市攝影學會收。Tel
0921140000
評審日期︰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七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評審地點由基隆市攝影學會網站通知。
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邀請國內攝影名家擔任評審。
獎 項︰ 金牌獎 一名
新台幣 貳萬
元整 精美獎牌乙個。
銀牌獎 一名
新台幣 壹萬
元整 精美獎牌乙個。
銅牌獎 一名
新台幣 伍仟
元整 精美獎牌乙個。
主題優選獎各一名
十二名 各得
新台幣貳仟元整精美獎牌乙個。
佳作獎四十名
各得新台幣壹仟元整 各頒獎狀乙紙。
入選獎五十名
各得新台幣伍佰元整各頒獎狀乙紙
參賽規則:
一、 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限定地點及時程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連作、合成不收),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 參賽作品背面需貼參賽表(可由承辦單位相關網站下載或自行影印),詳填各項資料。
三、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金、獎牌及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四、 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比賽作品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或
減之。
五、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 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數位檔六百萬畫數以上)自公布得獎日起,十日內繳交主辦單位,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不另酬謝。前開所稱版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七、 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 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九、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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