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高雄世運攝影比賽簡章
一、
活動宗旨:
2009高雄世界運動會是台灣首次舉辦的大規模國際綜合運動賽事,從2004年6月爭取到世運會主辦權到現在,世運一點一滴地改變了高雄的面貌,以及世運所帶動的高雄建築美學革命。由國際建築大師伊東豐雄所設計,足以超越北京奧運鳥巢的「世運主場館」以及展現台灣工藝水準的高雄巨蛋,更已成為本屆世運最亮眼的場館建築,加上來自100個國家超過5000名選手的極致表現,都將讓2009的高雄世運精采可期。
為了留住本屆世運的印象,主辦單位特舉辦「2009高雄世運攝影比賽」,期望藉由鏡頭下的場館及景物,來記錄本屆世運的點點滴滴,為『2009高雄世界運動會』留下美麗的章節。誠摯歡迎大家一起來,捉住世運最美麗的回憶。
二、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2009世界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基金會、高雄市政府。
執行單位:中國時報。
三、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者(傳統、數位相機不限)均可參加。每人參賽作品以3張為限。
四、
參賽主題:
參賽者以『2009高雄世運』為主題,針對下列主題提供作品:
1.
捕捉各比賽場館建築的雄偉壯麗,如主場館、巨蛋…等。
2.
周邊活動,如一連串的賽前造勢或賽事期間的「世運博覽會」等相關活動及花絮。
3.
因籌辦世運而蛻變的高雄,如高雄市的新市容以及與世運各場館之間的連結與改變。
五、
作品規格:
傳統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一律沖洗為8×12吋之彩色照片,惟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修圖、合成或裝裱等相關後製程序。
六、
收件方式:
1.
收件時間:自98年7月1日至8月2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2.
報名方式:繳交文件用硬紙板保護掛號郵寄,並於信封上註明「2009高雄世運」攝影比賽字樣。
3.
寄件地點:台北郵政79-066號信箱。
4.
繳交文件:(1)8×12吋彩色照片(不得護貝表框)。
(2)請詳實填寫報名表及讓渡同意書,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
5.
洽詢電話:『2009高雄世運』攝影比賽
曹先生(02)2308-7111#6835。
七、
錄取獎項及名額:
1.金牌獎一名:獎金$20,000元整、獎狀一紙。
2.銀牌獎一名:獎金$15,000元整、獎狀一紙。
3.銅牌獎一名:獎金$10,000元整、獎狀一紙。
4.佳作獎十名:獎金$3,000元整、獎狀一紙。
八、
評選方式:
徵選作品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初選,並聘請攝影專家辦理決選作業。
九、
得獎公佈:
98年8月30日前於中國時報版面及中時電子報網站公佈,並以電話通
知得獎者,未入選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十、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並須為未公開之作品,得獎作品如有冒借、抄襲、拷貝者,除取消得獎資格外,獎金及獎狀均須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2.
參賽作品如遇人力無法抵抗之災害或郵寄途中發生事故,執行單位恕不予負責。
3.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原始檔)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及執行單位所有,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計酬。
4.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寄件時需簽署著作權讓渡同意書,隨作品繳交,經審查核可後始有參賽權。
5.
若所有參賽作品均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少名額。每人限得乙種獎項,以評選過程中參賽者所獲之最高獎項為準。
6.
獲獎作品需於五日內,交付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600dpi以上之JPG檔格式)審核,所有交附檔案概不退件,並於審核無誤後方予確認給獎。
7.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之,並補充公告於中時電子報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