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水漾新生』臺灣河川攝影比賽


2009『水漾新生』臺灣河川攝影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為了讓民眾重新認識台灣河川淨化後的優質生態自然環境,希藉由攝影活動競賽,紀錄現地環境與人文、動、植物的互動發展,以追求河川清澈、自然再生、地球永續經營的綠色環保為目標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美商傑明工程顧問(股)臺灣分公司、城邦媒體

四、媒體協辦:PC home電腦家庭雜誌、PC ADV電腦王雜誌、

Digiphoto雜誌

五、攝影主題符合「臺灣河川自然水質淨化∙新生活」之意像,以呈現臺灣河川水質淨化現地處理(如礫間淨化、人工溼地等)之自然景觀背景為限,可與當地人文、動植物等周邊延伸發展結合發揮創意。

六、參賽資格: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外,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

七、作品規格:傳統相機拍攝(135mm以上(含)之彩色正負片)與數位影像作品皆可參加。繳交作品一律以光面相紙放大為長邊7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非噴墨式輸出相紙),參賽作品需為單張作品且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連作不收。如為數位影像作品須以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編修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

八、收件辦法:2009520日起∼710日止,將參賽作品背面粘附「『水漾新生』臺灣河川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報名表資料後,連同報名表一併郵寄或親送至指定收件地點。一份報名表以一張作品為限,但一人不限投遞一張作品。包裝信封上需註明「參加『水漾新生』臺灣河川攝影比賽」,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請於截止日當日18:00前送達,逾期不受理。

九、收件地址:台北市104民生東路二段1417樓,PC home資源發展中心『水漾新生』臺灣河川攝影比賽專案小組收。

十、洽詢電話/E-mail:(022518-1133 ext.3416 or 3412 pchome_rdc@hmg.com.tw

十一、比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限件數,但每件作品必須為符合主題設定之地點、意向及規格之單張作品,且為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連作不收。

(二)參賽作品需為未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作品著作權有爭議、所有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本活動,違反者不予評審,相關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所有獎項,包含獎狀及獎金、獎品、紀念品等。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作品如有不符參賽主題或違反善良風俗者,主辦、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參賽者於郵寄作品時,必須連同報名表一同寄出,未符合此規定者或逾期交件皆不予受理,且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六)經評選後之得獎作品,將由專人聯繫通知得獎者繳交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正本以及作品原始檔案(數位檔案需為2000X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使用傳統正片拍攝之作品請繳交原始底片),如經查核原始檔案不符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將無條件取消其得獎資格。

(七)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得獎作品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擁有,且參賽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主辦單位自由運用得獎作品。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並得授權第三者使用,且不另致酬。

(八)特優及優等共計六件作品得獎者,每人限得一獎(佳作不在此限)。所有得獎者,得獎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

(九)所有得獎者需配合前往本活動頒獎典禮,領取該獎項獎金、獎狀等獎勵品,其相關辦法、時間、地點將於得獎名單公佈聯繫時同時告知。主辦、承辦單位將不負責運送、郵寄或匯款其獲贈之獎金、獎狀等所有獎勵品之責。

(十)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二)本比賽攝影活動場址多屬於開放式空間之親水環境及自然設施,請參賽者於拍攝過程中,注意自身安全,並依各場址安全規範管理規則進行,若未依規定,導致意外發生者,本活動單位恕不負責。

十二、作品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以客觀、公正、公開的方式評審之。參賽作品經全數評審委員評選通過後,依評分高低選出各獎項得獎作品。

十三、評分標準:構圖創意30%,主題傳達50%,攝影技巧20%

十四、得獎公布: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將以專人電話通知得獎人外,並於20098月底前,於本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五、獎勵: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特優:取1名,獎金新台2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二)優等:取5名,獎金新台幣8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佳作:取24名,獎金新台幣2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2009『水漾新生』臺灣河川攝影比賽報名表

   

 

(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

 

姓  名

 

     

   □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拍攝模式

    傳統相片     □  數位作品

拍攝地點及理念(請以50字敘述):

 

 

 

 

官方網站: http://twriver.hm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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