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安定鄉蘇厝第一代天府玉勅真護宮己丑科五朝王醮王船祭典
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為配合台南縣安定鄉蘇厝第一代天府己丑科五朝王醮王船祭典文化活動,
宣導及提昇優質廟會藝術文化,為廟會藝術文化活動留下美好的見證。
二、指導單位:台南縣政府觀光旅遊處
三、主辦單位:台南縣安定鄉蘇厝第一代天府玉勅真護宮
四、承辦單位:第一代天府建醮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六、贊助單位:安定鄉公所
七、收件日期:98年3月21日截止,作品以封套裝好,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
件」,送
交本宮會計辦公室,或以掛號郵寄,郵寄時請仔細包裝以免作品受損
(以3/21收到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收件地址:本殿會計辦公室
地址:
745台南縣安定鄉蘇厝村293之2號
(第一代天府玉勅真護宮)
九、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
十、題 材:限以主辦單位於民國97年2月1日至民國98年3月21日五朝王醮建醮王船
祭典文化活動期間,所舉辦之各項活動、文化、景觀之作品。
十一、活動地點:台南縣安定鄉蘇厝第一代天府玉勅真護宮(台南縣安定鄉蘇厝村293之2號)。
出巡路線、文化活動(請參閱行事表)。(真護宮網站www.scno1.com.tw
)
十二、作品規格:
1.以8x12吋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傳統或數位相機之作品
皆可參賽,照片背面貼妥報名名條,
並請註明為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
2.作品不得格放、人工加色、框線、電腦後製、合成、接圖或裝裱,
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3.凡得獎作品,一般相機須交付135以上(含135)、正片或負片;數位相機
須交付原始數位圖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數位攝影作品請以
600萬
畫素以上之相機拍攝,規格為JPG或TIFF檔。獲獎作品應於公告後7日內,
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在期
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十三、作品評審:
時間98年3月28日(星期六)下午二點正,地點台南縣安定鄉蘇厝村293之2號
(蘇厝第一代天府玉勅真護宮),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十四、獎 勵:金
牌
獎
一
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及建醮紀念T恤乙件獎狀乙紙。
銀
牌
獎
二
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建醮紀念T恤乙件獎狀乙紙。
銅
牌
獎
三
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及建醮紀念T恤乙件獎狀乙紙。
優
選
獎
十
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及建醮紀念T恤乙件獎狀乙紙。
佳
作
獎
三十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參佰元整及建醮紀念T恤乙件獎狀乙紙。
十五、頒 獎: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六、附 則:
(1)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影像原始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
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各類書刊、編印攝影專輯等權利,
不另給酬,若有產生著作權或肖像權糾紛,作者需自行負責。
(2)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3)參加本活動一經評審入選者,不得自行放棄且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
辦法之各項規定。
(4)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本活動所有作品之重製著作權
全歸真護宮所有。
(5)參賽作品郵寄掛號時請用硬紙板保護,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
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
時補充解釋之;若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