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獅子會陽明山花季~花鐘攝影比賽


陽明山花季 花鐘攝影比賽活動辦法

一、 目  的:為慶祝西北獅子會授證四十五周年紀念,提昇獅子會社會服務之精神,提高全民生活品質,創造美好生活,特舉辦本活動。 

二、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第十(西北)國際獅子會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四、 指導單位:國際獅子會300A1區 攝影推廣委員會

五、 比賽主題:民國98221日至315日,陽明山花季期間與花鐘相關主題之人、事、物。

六、 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參加。

七、 比賽規則:

 (1) 以數位相機拍攝,解析度須在五佰萬畫素以上,每人限投稿三件。

(2) 參賽作品需是投稿本人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必需非為其他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

(3)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4) 3名及佳作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奬則不在此限,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5) 凡經入圍者,須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原始數位檔案,逾期視同放棄資格。已交付原稿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

(6)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及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得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7)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8) 請將參賽作品沖洗出8×1020.3×25.4cm)照片或8×12 20.3×30.5cm),以利後續評選展覽所用。

(9)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10)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八、 入選與得獎公佈日期:98331日。

九、 頒獎日期:本會授證45周年紀念日,日期98515

十、 評分標準:

花鐘之美……………………………60%

創意及情感…………………………25%

攝影技術……………………………15%

十一、 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杯壹座,高級Canon單眼數位相機乙台第二名:獎杯壹座,高級Canon數位相機乙台 第三名:獎杯壹座,高級Pentax數位相機乙台佳作3名:獎品壹份,獎狀乙面 入選6名:獎品壹份,獎狀乙面

十二、 收件日期:98320日止。

收件地點:郵寄至104台北市復興北路4864樓之3-西北獅子會收。

聯絡電話:0926-456890 楊小姐。  

十三、 請於作品背面載明

(1)拍攝題目、日期與地點

(2)參加張數、編號

(3)真實姓名、地址、聯絡方式,俾便本會於得獎時通知作者。並請於背面簡略說明拍攝作品理念、生動情景、感想…(一百五十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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