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發揚北埔攝影家鄧南光先生愛鄉愛土的精神,並振興北埔觀光產業,推展北埔藝文活
動,特舉辦「北埔意境」攝影比賽。
二、參加對象:居住台灣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三、題 材:以北埔景點或古蹟、歷史建築、老街等整修後之新風貌為題;或北埔相關之人物、風土
民情為主。
四、作品規格及件數:彩色相片,每人限5x7吋作品10張之內,不得格放,入選以上之作品由主辦單
位通知放大16x20吋(或20x20吋),限期繳送承辦單位收藏展覽。
五、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海思貝藝術限公司
協辦單位/新竹縣攝影學會
六、收件日期、地址:即日起至民國 97 年 12 月20日止 (以收到之日為準)。收件地點:台
中市西區五權四街21號「海思貝藝術有限公司」,請註明「北埔意境攝影
比賽」作品。
七、評 審:聘請攝影界知名評審人士五名,進行公正之評審。
八、評審日期:民國 97 年 12 月 21 日。得獎名單於12月31日前公佈於新竹縣文化局網站
九、獎 勵: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牌一面。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牌一面。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牌一面。
佳作獎5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一面。
入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一面。
(經評審決議,獎項得以從缺)
十、頒獎時間、地點:另訂。
十一、展覽日期、地點:擇期於「鄧南光攝影館」開幕後展出。並邀請得獎人、評審、攝影名家、同好
分享經驗。
十二、附 則:
1.參賽者請詳填參賽表(可複製),並與作品一併寄送,每張作品背面應標明編號、題名、作者姓名、
地址、電話、及拍攝地點、拍攝資料:器材、光圈、速度、軟片。請包裝妥當郵寄,若遇人力不可
抗拒之因素作品遭受毀損,本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2.獲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網路發表、專輯、宣傳之用,
沖洗、放大參展均不另給酬。未得獎作品,參賽者限評審後30日內取回,未取回者視為放棄,使用
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自由處理使用之。
3.未獲獎作品,如須郵退,請附退件掛號郵資,每人每件新台幣30元(一件以上每件另加10元),
未付郵資,一律予不退件。
4.得獎作品若遭人檢舉有侵害著作權或其他違法情事,並獲證實者,將取消獲獎資格,並有索回獎金獎
狀之權利,其獎項將不遞補。
4.參賽作品,限北埔各景點、古蹟、老街之景觀;或北埔之生態、人文等,如經查覺與北埔地區無關之
作品,即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
5.凡應徵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則之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6.簡章下載:新竹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hcc.gov.tw;或洽詢電話:04-23766905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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