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委員會
「天•地•人•美」-西藏的今與昔攝影展
徵件活動簡章
一、目的
為捕捉西藏之美,有系統且完整的蒐集西藏近一世紀不同時期、不同空間的攝影作品,特舉辦本攝影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蒙藏委員會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糖葫蘆文教基金會
三、作品主題
(一)
時間範圍:自有攝影記錄至今。
(二)
地理範圍:藏族文化區。
(二)
主題範圍:
天─諸神皆尊。以西藏的宗教信仰為主題,包含喇嘛、寺廟、宗教活動等。
地─萬物生靈。以西藏的景觀變化為主題,包含群山峻嶺、湖景地貌、動植物、農特產等。
人─愛恨嗔癡。以高原民族「藏族」為主題,包含藏族的生活層面、美食小吃、民俗活動等。
美─永恆•重生。以西藏傳統文化之美為主題,包含西藏建築、古蹟、藏戲、歌舞、工藝等。
四、作品規格
(一)
尺寸規格:
參加徵件作品一律以光面相紙放大為長邊12英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非噴墨式輸出相紙),不得護貝、框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
(二)
參選數量:
徵件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不收連作。每人參加徵件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均需單獨附報名表及簽署「報名表授權同意書」。
(三)
徵件入選:
主辦單位將於評選結果後通知入選人,入選人應將入選作品原稿母片或原始檔光碟於接獲通知後7日內繳交,若所繳交原稿母片或原始檔光碟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以及未簽署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者,一律取消獲選資格,不得有異議。
◎原稿母片及原始檔光碟內容(原稿規格)
1.
老照片─已無底片之歷史黑白老照片,透過翻拍再放大。
2.
正、負片─135規格以上(含135)。
3.
數位影像─以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3264×2448dpi以上規格之jpg及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五、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於蒙藏委員會網站(http://www.mtac.gov.tw)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
六、徵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97年9月12日止(參加徵選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承辦單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蒙藏委員會『天•地•人•美』西藏的今與昔攝影展徵件活動」。
七、徵件地點
糖葫蘆文教基金會
地址:11462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168巷35號3樓之2
八、對象
一般有興趣之民眾
九、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評審時間暫定97年9月19日。
十、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相關事宜辦理完成後,公佈於蒙藏委員會網站(http://www.mtac.gov.tw),並通知得獎人。
十一、獎項及名額
(一)
預計徵選入選作品50件,每件可獲得等值新台幣2,000元之禮券乙份及主辦單位頒予獎狀乙張(附框)。
(二)
入選作品將在台南與台北兩場攝影展中展示陳列,供民眾觀賞。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入選資格,禮券、獎狀如數繳回。參選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選者需自行負責,概與辦理單位無關。
(二)
參選作品未達標準時,則獎項從缺或減之,參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三)
入選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屬於入選者〈著作人〉,惟入選者〈著作人〉應無償授權蒙藏委員會基於辦理展覽、宣傳、教學、推廣等相關業務或活動目的而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布之權利。
(四)
凡經評審入選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未入選作品恕不退件。
(五)
評審前,參選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辦理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
凡參加徵件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七)
活動詳情請洽本專案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糖葫蘆文教基金會陳先生或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585-7701, 傳真:02-2595-3183
Email:a2993@ms37.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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