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宗 旨: |
鼓勵市民藝文多元創作,提高板橋地區文藝素養,帶動本市藝文風氣,推展美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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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社會組 |
凡年滿18歲設籍、工作或居住於板橋之民眾或就讀於板橋之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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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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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12至18歲設籍於板橋或就讀於板橋之國中、高中(職)學生均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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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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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滿12歲設籍於板橋或就讀於板橋之國小學生均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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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徵選主題: |
各類主題不限,請參加者自由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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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
短篇小說:8000字以內 |
散文:3000字以內 |
新詩:40行以內 |
童詩:20行以內 |
攝影 |
底片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不拘,數位作品請以500萬畫素以上(2000×3000dpi以上)之規格拍攝。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加工。參賽作品以8×10之彩色、黑白相片,不收連作。 |
繪畫 |
創作媒材不拘。(水彩、油畫、複合媒材等均可)惟青年少組與兒童組請以四開畫紙創作;大專社會組創作規格以平面為限,尺寸不得超過80×8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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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社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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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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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優1名獎金3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5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8千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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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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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詩 |
特優1名獎金1萬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8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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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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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 |
特優1名獎金2萬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5千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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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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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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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詩 |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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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 |
特優1名獎金5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3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5百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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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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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詩 |
特優1名獎金4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2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元及獎狀 |
繪畫 |
特優1名獎金4千元及獎座、優選2名獎金2千元及獎狀、佳作3名獎金1千元及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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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收件日期: |
2008年 7月
1日至2008年11月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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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報名表索取:請上板橋市公所文化資訊網
( http://www.banciao.gov.tw/bravo_435/
) 下載區下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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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表或至板橋市公所服務中心、板橋市立圖書館及各分館(四維、民生、忠孝、浮洲、國光、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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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服務台索取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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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收件地點:請以郵寄掛號或親送至:220台北縣板橋市府中路30號「板橋市公所文化課」,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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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第二屆枋橋藝文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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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收件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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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學類參賽者請以A4紙張電腦打字直式橫書一式四份連同報名表格送件,每類作品限投1件 |
2. |
繪畫類參賽者請將報名表格剪下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每人限參加1件。 |
3. |
攝影類參賽者請將報名表格剪下浮貼於作品背面送件,作品3張以內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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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主辦單位聘請各類專家評審作品,若作品未達水準,依評審委員決議,獎項得以從缺或酌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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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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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預定於2008年12月下旬於板橋市公所網站公佈得獎名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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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作品入選著作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授權以任何形式推廣、出版、轉載、展示、重製與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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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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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作品如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曾公開發表、一稿兩投或參與其它比賽獲獎者,將取消其參賽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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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牌,同時應負必要之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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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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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文學與攝影類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繪畫類作品於得獎公告後,欲退件者請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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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前來取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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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參賽者請檢附身分證、學生證或居住、工作之證明影本以證明參賽資格,不符資格者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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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審查取消其參賽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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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得獎者請於得獎公布後提供作者簡歷、作者照片、作品說明、作品文章之電子檔,以供集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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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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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洽詢電話: |
02-29686911分機475、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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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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