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 旨:為配合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
以山腳社區發展建設之美及人文花卉、景觀、自然生態為主題,並為各式各樣活動留下珍貴的社區發展記錄與成果,特舉辦本比賽。
2.主辦單位:桃園縣蘆竹鄉公所
3.承辦單位: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
4.協辦單位:社團法人 桃園縣攝影學會
TEL:03-4679959
5.拍攝主題: 山腳社區發展建設之美及人文花卉、景觀、自然生態為主題(目前為山腳村花季時期,請多利用時間前往拍攝)
6.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7.作品規格:5 * 7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軟片材料不限;數位攝影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得後製作、合成、裝裱、護貝或劃線等,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8.拍攝地點:蘆竹鄉山腳村區域範圍。
9.收件截止:即日起至97年
7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10.收件地點:桃園縣蘆竹鄉山腳村海山路28巷3號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收
電話:03-3243976
﹝信封上請註明:山腳之美攝影比賽作品﹞
11.評審日期:於97年
8 月 17 日 (星期日)
下午 9 時起,假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開評審。(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山腳村南山路3段357巷10號
電話:03-3243976 )
12.得獎公佈:評審後,除個別通知參賽者外,並於桃園縣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tps.org.tw)公佈得獎名單。
13.頒獎日期: (另行通知)
14.退 件:所有得獎作品一律不退件,由蘆竹鄉山腳社區發展協會保存,未入選作品一律不退件。
15.獎 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八仟元,獎狀一紙。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伍千元,獎狀一紙。
銅牌獎一名:各得獎金參千元,獎狀一紙。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壹千元,獎狀一紙。
佳作獎二十名:各得獎金五百元,獎狀一紙。
16.附 則:
(1).金、銀、銅牌獎項,限一人得一獎。
(2).作品背面需填寫題名、作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詳附件﹞
(3).優選以上作品之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於通知期限內繳交,否則取消得獎資格,獎額不遞補。
(4).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刊印、展覽、宣傳、廣告等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5).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6).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