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比賽延後至97年3月26日止!!
今年因為天候的關係,鬱金香將會延到3月中旬左右才會結束,所以將攝影比賽延後到3月26日,歡迎各攝影同好,踴躍參加比賽。
評審時間,因故延期到97年4月3日(四),地點不變!!
壹、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處
貳、主辦單位:桃園縣生態攝影協會、桃源仙谷
參、協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各攝影學會、桃園中壢中信飯店、中壢古華飯店、龍潭渴望會館、新竹煙波飯店、新竹福泰飯店、新竹卡爾登飯店…等等。
肆、主
題:以拍攝2008桃源仙谷鬱金香花、櫻花、生態、景觀為主。
伍、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
陸、收件說明
(一)作品規格: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若使用數位相機,解析度不可低於300萬畫數之照片,限沖放5×7光面相紙規格。參賽作品不得冒充、不得裝裱、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7年3月26日(三)前止(郵戳為憑)。
(三)收件方式:連同「身分證影本」、「報名表」及作品,以郵寄方式交件。請詳填「報名表」資料浮貼在背可未填寫完整不予評選。「報名表」見付件,可自行影印使用,或自桃源仙谷網站下載,
網址:http://www.tysv.com.tw
(四)收件地點:「336桃園縣復興鄉長興村上高遶8鄰5號之1 桃源仙谷
活動組
收」
柒、評審:※(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一)時間:97年4月3日(星期
四)上午09:30整
(二)地點: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局407會議室
(三)評審:農業處1名、專業攝影評審4名
捌、競賽獎勵
金牌一名
獨得獎金2萬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銀牌一名
獨得獎金1萬5千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銅牌一名
獨得獎金1萬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特優三名
獨得獎金4千元正(含稅)及獎牌乙面。
佳作十名
各得貴賓券5張及獎牌乙面。
入選十名
各得貴賓券2張。
所有得獎者,均可獲得桃源仙谷年卡乙張
玖、成績公告:
(一)97年4月4日(星期五)於桃源仙谷網路www.tysv.com公布,並以專電、專函個別通知得獎人。
(二)獲獎者於接獲得將通知後,需於97年4月11日(星期五)前交付原稿底片;若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提供300萬以上畫素之高階電子檔光碟,未按時交付或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遞補。
拾、頒獎日期
(一)時間:97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30
(二)地點:桃園縣政府一樓大廳
拾壹、展覽日期
(一)日期:97年4月21日(週一)∼4月25日(週五)
(二)地點:桃園縣政府一樓大廳
(三)展示:本屆攝影比賽獲獎前三名、特優三名、及佳作十名之作品
※
攝影團專屬優惠(即日起∼97年3月26日止)
(一)
攝影協會團購(20張以上/次)「桃源仙谷逍遙年卡」每張優惠價1200元(原價2000元)。
(二)
攝影協會團體入園攝影(20人以上/次)採預先申請方式,每人優惠價200元單次入園門票每張350元。
※
鄰近飯店套裝優惠
各家合作飯店推出搭配桃源仙谷票券之住房專案,歡迎至桃源仙谷網站查詢。
沿線剪下,浮貼於作品背後
2008年第六屆『桃源仙谷鬱金香攝影比賽』參加表 |
作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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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權授權書:本人參賽品,得獎作品授權給主辦單位使用,不另給酬。授權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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