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工藝稻草文化節攝影比賽



2007工藝稻草文化節攝影比賽簡章
 

攝影主題:凡2007工藝稻草文化節活動期間內(11/10~12/8),所有活動場景包含靜態展示、動態展演與農田比賽..等活動。

活動地點:請參考『2007工藝稻草文化節』活動節目表

收件日期、地點:961210日(星期一)止。 (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來件請寄到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978
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 收
電 話:049-2333318 049-2318197

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 獎金陸仟元及獎狀乙紙
銀牌獎:一名 獎金參仟元及獎狀乙紙
銅牌獎:一名 獎金貳仟元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十名 各贈送底片10
佳作獎:二十名 各贈送底片2

作品規格:攝影作品請使用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連作以四張為限,一律放大6×8之彩色照片。
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合成、拷貝、彩繪。
每件作品需將參賽表浮貼於背面,否則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得獎公佈:除具函通知得獎者外,並在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網站
http:// www.ttshoe.org.tw)公佈,未得獎者不另外通知。

注意事項:
(1)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項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
(2)
得獎作品需依通知繳交底片或電子檔(請以jpg檔存於光碟片,圖檔不得小於3500*2800畫素)及約定書。
凡未交付底片、電子檔或約定書或事後被發現,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不得異議。
(3)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所有。
本會擁有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以上所述均為永續無償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
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草屯鎮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
協辦單位:南投縣攝影學會、群美專業沖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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