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攝影學會2007年會員影展 |
|
台北攝影學會2007年會員影展簡章
影展主席:胡柱材
理事長:郭炳東 總幹事:陳碧岩 活動執行委員會 主任委員:連世仁 副主任委員:江哲和 張照煥 |
1. 宗 旨:為提昇會員攝影作品水準,便於同好相互觀摩,特舉辦本影展• 2. 參加資格:限本會有效會員(本會博學會士不得參加)。 3. 題 材:自由。 4. 材 料:不拘。 5. 作品規格:黑白或彩色照片長邊14∼15吋(連作不收),每人限提10張可混合提出。 6. 收件日期: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截止(以照片到達為準)。 7. 收件地點: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本會會所,影展主席 胡柱材先生收。 8. 評選日期:2007年12月16日(星期日)早上九點假林森北路67巷7號3樓。 9. 獎 勵:金牌獎1名 :獨得獎杯一座,獎金新台幣 15,000元。 銀牌獎1名 :獨得獎杯一座,獎金新台幣 10,000元。 銅牌獎1名 :獨得獎杯一座,獎金新台幣 5,000元。 優選獎5名 :各得獎牌一面,獎金新台幣 1,000元。 入選獎20名:各得入選證一張,附獎光碟20張。 榮譽獎一名 :以入選張數最多者得獎杯一座及光碟30張。 備註 : 獎金由影展主席提供,附獎光碟、獎杯由本會提供。 10. 頒 獎:於2008年會員大會舉行頒獎典禮。 11. 展 覽:2008年與本會榮銜影展共同展出。 12. 附 則:一. 參加作品以未在歷屆影展入選以上者為限。 二. 參加作者應在照片背面寫明會籍編號、作者姓名、作品題名、 拍攝地點、拍攝年代、地址及連絡電話(其中作者姓名、作品題名、 拍攝地點等三項須中、英文)。(資料未齊者,不予評選)。 三.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列入年鑑編印,需依規定繳交製版費用。 入選以上作品留存本會為參加國際展覽之用,恕不退件。 四. 退件用紙請詳填地址、姓名,並貼足掛號回郵,否則不予退回,未付 回郵者請親自至本會所領取,逾一個月未取回者,恕不負保管之責。 五. 入選以上作品本會有權登載台北攝影、網站或相關媒體,不另給酬。 六. 凡參加本影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台北攝影學會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專線:(02)2542-9968 FAX:(02)2542-9965 |
<回上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