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無限」2007第一屆生命影像徵展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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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無限」 ~2007第一屆生命影像徵展活動~ 活動名稱:「生命。無限」~第一屆生命影像徵展活動 展覽時間:2007年11月15日(星期四)~18日(星期日) 徵展對象:熱愛生命,喜愛攝影之民眾 展出地點:台北誠品信義店1樓 (台北市松高路11號) 徵展方式:以呈現「生命」之美與韌性、或表達生命力與生命感動為主,以平面相片(photo films)或數位影像(DVD orVCD)投遞送件參加活動。 本次徵展攝影主題(擇一參選): 1.「社會。人文」 2.「生命。生死」 3.「自然。大地」 4.「動物。植物」 (註:參賽活動,凡入選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著作肖像及使用權) 參賽資格:以個人參展為主,不分國籍、性別、年齡、職業,均可報名參加。 作品規格: n 平面相片:參賽作品一律放大為B4尺寸(25*35.3cm)之彩色或黑白照片,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連作。並附上電子檔,需6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2000*3000DPI以上之JPG(high quality)或TIFF檔。 n 動態影片:影片長度需4~5分鐘,檔案規格需為MPEG或AVI檔,附上光碟。 n 參賽者需詳細填寫活動報名表,連同作品與光碟一起寄至本公司。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6年11月4日(以郵戳為憑),一律以郵寄方式收件。 收件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25號8樓之1 電話:(02)2718-2799 (博遠公關公司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生命影像展】 參賽獎項:4組參賽者各取金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銀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銅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活動附則: 1. 每人限得乙獎,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2. 參加作品應詳填報名表,隨作品寄出,資料不全者,不予評審,報名表可自行影印參賽表格。 3.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行使一切委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網路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計酬。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4. 參賽作品需是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5. 凡參賽作品郵寄途中或遇其他不可抗力之意外損害,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6. 於評審後一週具函通知得獎人,並可至網站查詢得奬名單。 7.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指導單位:內政部民政司/台北市殯葬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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