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部落美學攝影及圖騰創作競賽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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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2007部落美學攝影及圖騰創作競賽活動 活動簡章 n 活動名稱:2007部落美學攝影及圖騰創作競賽活動 n 活動網址:http://www.iNaruwan.com.tw n 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執行單位:備事得行銷(股)公司 n 參賽資格:凡對本競賽有興趣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n 報名日期:96年09月27日起至96年10月26日止 得獎名單公布:96年11月09日(五)(請見網站) 頒奬典禮:配合原民會成果展辦理 n 競賽獎項: 【獎項及獎金】攝影創作及圖騰設計各一組 第一名 乙名 獎金3萬元及紀念獎牌 第二名 乙名 獎金1萬5仟元及紀念獎牌 第三名 乙名 獎金5仟元及紀念獎牌 優選 10名紀念獎品1份 入選 10名紀念獎品1份 n 創作主題說明:以原住民族十二族其中任一族的部落特色、慶典活動、生活環境、神話故事等為主要創作素材。 n 徵選組別: 1. 攝影創作組:利用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皆可。 2. 圖騰創作組:作品規格1024*768pixel(jpg圖檔格式),或A4尺寸平面圖檔。 n 作品規格: 【攝影創作組】 1. 本類作品以未經電腦合成或影像處理的相機拍攝照片為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正負片或數位格式不拘;以“單幅”作品參賽。 2. 作品規格: 數位相機請使用300萬畫素以上相機,尺寸為1024*768像素之JPG格式(1MB以內為限);並沖洗5x7吋之彩色相片。 3. 未來應用:將運用於【原住民電子商務網站圖騰桌布下載平台】之桌布設計、即時通訊表情符號、網站單元取材元素。 【圖騰創作組】 1. 作品規格1024*768pixel(jpg圖檔格式),以及A4尺寸平面圖檔。 2. 請使用非商業版權的原創影像,並為未發表過作品。繳交作品數量不限,如果有超過一件以上作品參賽,請以一份報名表提報一件作品。 3. 為辦理頒獎與後續相關活動,請得獎者於接獲通知後,於規定時間提供作品原稿 (需為向量檔(Illustrator9.0或Coredraw10.0版),若為影像檔,需為A4大小規格(300dpi) ),以利放大輸出。如無法按時提供,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替補。 n 交件方式: 1.網路上傳: n 先報名:至活動官方網站(http://www.inaruwan.com.tw)下載 報名表(含著作權使用授權書)寄至service@inaruwan.com.tw。 n 後上傳:待收到回函可上傳作品後,再將作品電子檔上傳至規定的網址。(96年09月27日至10月26日晚間23:30前(以系統時間為憑)。 2.書面郵寄: n 郵寄地址:366苗栗縣銅鑼鄉雙峰路88巷1號 備事得行銷(股)公司 『原味采風攝影、圖騰設計創作競賽活動小組收』 n 郵寄項目:報名表(含著作權使用授權書)及作品檔案光碟或原稿。 n 附註規定: 1.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2. 參賽作品需為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作品,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且追回獎項。參賽者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 3. 參賽作品若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4. 參賽作品若未同時繳交報名表及著作權讓渡書,則不列入評選。 5.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6. 所有參賽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 7. 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乙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 獎金超過13,333元者,得獎人需負擔15%稅款 。 9.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10.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1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於本網站補充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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