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風華璀璨湖口鄉』攝影比賽 |
『2007風華璀璨湖口鄉』攝影比賽簡章 |
一、宗 旨:透過鏡頭捕捉湖口鄉各個美景,進而了解湖口鄉內豐富的人文歷史及自然生態之美進而促進湖口觀光產業發展,特舉辦『2007風華璀璨湖口鄉』攝影比賽,永恆記錄湖口鄉之美。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 三、輔導單位:新竹縣文化局 四、主辦單位:湖口鄉公所 五、承辦單位:新竹縣大窩口促進會 六、協辦單位:湖口鄉民代表會、湖口三元宮管理委員會、湖口鄉各社區社團 七、參賽資格:凡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者皆可參加。 八、作品題材:能夠展現湖口鄉四季之美、地方特色、歷史人文,但必須現有實體。 九、拍攝時限:近三年所拍攝之照片(即93年10月31日之後) 十、作品規格:以相紙沖印或輸出之彩色、黑白照片。正片、負片或數位均可,長邊以16吋<40.64公分>為限,短邊不得少於10吋,連作不收,傳統或數位(需2,000×3,000dpi)皆可,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十一、參賽報名:參賽辦法請詳填下列參賽表,並浮貼於照片背面(可自行影印使用)
十二、收件截止:即日起至96年10月31日<週三>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 十三、收件地址:303新竹縣湖口鄉湖口老街108號 請註明「參加『2007風華璀璨湖口鄉』攝影比賽」字樣大窩口促進會 收。 洽詢聯絡人:大窩口促進會 謝惠婷 電話:(03)5695963、0915087123 十四、評審時間:96年11月4日(星期日) 湖口鄉公所四樓禮堂公開評審。 十五、獎項公布:得獎作品於96年11月5~7日得獎名單公布,並專函、專人通知得獎者。
十六、獎勵辦法: 十七、頒獎日期:預定12月21日。
十八、附 則: 十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二十、簡章請至新竹縣文化局或湖口鄉公所下載 二十一、報名表 「2007風華璀璨湖口鄉」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拍攝地點 拍攝時間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2,000×3,000dpi)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大窩口促進會 ,謹此聲明。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
身分證字號: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9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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