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竹南˙魅力˙紫金城」攝影比賽簡章
1.
主旨:塭內社區在竹南鎮中,是具鄉村型的社區,這裡擁有竹南鎮豐富的自然與人文景觀、民俗風情文物、產業文化與廟會慶典活動。近年來,中央單位及縣政府努力營造塭內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使本地脫胎換骨成為富麗農漁村示範區。
為留下社區發展的真實與珍貴紀錄,並帶動本區觀光旅遊與地方產業商機,透過鏡頭的捕捉與描述,展現本地區自然景觀、人文、風土民情璀璨光華特舉辦『2007「竹南˙魅力˙紫金城」攝影比賽』活動。
2.
比賽主題
凡在塭內社區內之景觀生態、建築文物、產業文化、人文藝術、風土民情及慶典儀式---等能夠表現出本地特色最美最好的風貌為攝影比賽題材。
3.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文建會、交通部觀光局、苗栗縣政府、苗栗縣議會、竹南鎮民代表會、杜文卿立委辦公室。
4.贊助單位: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5.主辦單位:竹南鎮公所、苗栗縣青年志工服務協會、苗栗縣光明志工服務協會。
6.承辦單位:苗栗縣攝影學會、苗栗縣竹南鎮塭內社區發展協會。
7.協辦單位:苗栗縣微笑協會、德勝宮管理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管處、
勞委會職訓局桃竹苗就業服務站、苗栗縣快樂地文化協會、游縣議長忠鈿、鄭輝煌議員、謝清泉議員、蔡李美月議員、廖英利議員、竹南鎮各社區發展協會。
8.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
9.作品規格:5吋×7吋之彩色相片,不得裝裱,軟片不拘,連作不收,不限張數,且未曾公開比賽得獎之作品(如經檢舉取消該獎位,並不得遞補);參賽作品請詳填「參加表」,並黏貼於背面。*未填「參加表」不予評審*
10.收件截止日期、地點
96年7月12日止(送達為準)。
360
苗栗市至公路206巷1號
苗栗縣攝影學會 收
聯絡人: 陳日興
TEL:037-469895、0937-280369
郭勝得 TEL:037-320506、0921-040506
11.評審時間、地點:96年7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
於竹南鎮塭內社區活動中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苗栗縣竹南鎮港墘 里塭內12鄰32-1號)。
12.獎項公佈:
一、96年7月17日前公佈於苗栗縣攝影學會網站(www.miaoliphoto.org)並另行通知得獎者。
二、得獎作品須於96年7月22日前繳交原稿底片或600萬畫素以上數位檔案光碟片,若經審核(或未按時繳交者)為非原稿底片或檔案,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不遞補。
13.獎 勵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8,000元,獎牌乙面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1,500元,獎狀乙張
佳作十名:各得獎金500元,獎狀乙張
14.頒獎、展覽日期、地點:
96年7月28日上午10:00於竹南鎮德勝宮(苗栗縣竹南鎮港墘里12鄰32-1號
TEL:037-469895、0937-280369陳日興)。
15.附
則
一、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二、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三、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造假,冒用,合成之行為,如經
人檢舉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得遞補。
四、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的權利,不另給酬。
五、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或600萬畫素以上之數位檔案或光碟片,若
經審核(或未按時繳交者)為非原稿底片或檔案,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不遞補。
六、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凡參加比賽者,均視同承認此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並予以說明。
2007「竹南˙魅力˙紫金城」攝影比賽參加表
(請黏貼於相片背面) |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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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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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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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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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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