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鄉立圖書館九十六年度攝影比賽
主旨︰透過攝影比賽與成果發表,吸引本鄉鄉民參與活動,引導鄉民對本鄉週遭環境的再認識,以提供更多元的想法來營造本鄉特有的文化。
主辦單位︰元長鄉公所
承辦單位︰元長鄉立圖書館
參賽資格與類組︰
(1)鄉內組︰設籍於本鄉之愛好攝影人士(需設籍於本鄉三個月以上,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2)鄉外組︰愛好攝影之全國民眾(本鄉鄉民也可參加)。
攝影活動地點︰元長鄉境內。
活動主題︰
元長鄉自然人文景觀,如營建美學、風土民情、文化風貌等,以充分表現元長鄉人文景觀與生命力。
收件日期與方式︰
自民國96年7月1日至8月31日截止收件,參賽作品親送圖書館報名或以郵寄交件(以郵戳為憑)。郵件請寄︰雲林縣元長鄉仁愛街2號
元長鄉立圖書館收
參賽辦法︰參賽者作品背後黏貼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本鄉公所網站下載或洽圖書館索取。
評審日期與地點︰民國96年9月13日上午9點於元長鄉公所三F大廳評審,並歡迎民眾蒞臨參觀。
評審委員成員︰邀請雲林縣攝影協會或其他具有美學專長之專業人士擔任委員參與評審。
作品規格︰
一律以照片參賽,數位或底片不限,數位相片規格為1800X2400dpi(5百萬畫素以上),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軟片、相紙不限廠牌以光面6X8吋彩色或黑白照片(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不得装裱、加色、疊片、格放、拷貝、電腦合成、連作不收。參賽作品張數不限。
獎勵名額與獎項︰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10,000元及精美獎狀乙面。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6,000元及精美獎狀乙面。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3,000元及精美獎狀乙面。 優等獎5名︰各得獎金1,500元及精美獎狀乙面。
佳作獎5名︰各得獎金1,000元及精美獎狀乙面。
得獎公佈︰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在本鄉公所網站(http://www.yuanchang.gov.tw)公佈得獎名單。
頒獎日期及地點︰
俟底片(電子檔)審核無誤後,另訂詳細時間除專函通知得獎人外,另於本公所網站公告之。
附則︰
1.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2.得獎作品需交付原稿底片(數位電子檔為原始檔案1800X2400dpi之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作影像合成或修改)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供審核,凡未交付原稿底片(電子檔光碟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或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
3.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電子檔)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4.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項獎金均依規定扣繳所得稅,佳作獎項名額視情況予以增加。
5.凡參加者,視同遵守各項規定,其他未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6.參賽作品如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時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之作品,舊照片或未完成及不存在之照片不得參賽。
8.未得獎作品,如主辦單位認為業務需要,得依獎勵給予獎金後使用(請作者交付原稿底片或電子檔)。
9.參賽作品經評選若未達得獎標準,獎項將予以從缺,及如不符主題精神,不予錄取。
10.本鄉鄉民可同時參加鄉內組與鄉外組,但一件作品只能擇一組別參賽。
11.拍攝地點須於報名表中標示清楚,或於得獎後提出相關說明或證明,以維活動之目的。
12.入圍者原稿底片或電子檔光碟片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於規定日期繳交,審核無誤後始公布成績。
13.詳情請洽︰雲林縣元長鄉立圖書館
張先生 電話︰05-7886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