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居風采」攝影比賽 |
徵件期間:96年5月1日至96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攝影主題:以林語堂故居或錢穆故居為主題,呈現「真實自我、悠閒生活」,符合林語堂先生或錢穆先生生活態度、文人精神。
參賽資格:無年齡限制,凡愛好攝影者皆可參加,每位參賽作品以5張為上限。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請沖洗成5Î7光面照片,請勿表框、格放、電腦合成、加色、連作及數位照片不收,作品背面請浮貼參賽表格,可自行影印或電腦列印使用,未依規定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收件方式:作品以封套裝好,並附帶底片,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件」送交本單位或以掛號郵寄,郵寄時請仔細包裝以免作品受損。(郵戳以5/31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地點:111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二段141號 林語堂故居 雷培育小姐
獎勵辦法: 1. 首獎1名,獨得新台幣二萬元整,獎牌乙只。 2. 貳獎1名,獨得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牌乙只。 3. 參獎1名,獨得新台幣五千元整,獎牌乙只。 4. 佳作5名,各得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張。 5. 入選20名,獎狀乙張。
公告日期:民國96年6月20日(三)
評審結果:除專函通知得獎人外,並於林語堂故居、錢穆故居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附 則: 1. 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本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2. 得獎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取獎項者,本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3. 參加比賽之作品(含底片),未得獎者,原件退回。 4. 每人限得一獎;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5.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著作財產權歸林語堂故居管理處或錢穆故居管理處,本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6. 本單位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留作品題名修改權。 7. 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注意事項:本單位停車位有限,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洽詢專線:(02)2861-3003 分機16 林語堂故居 雷培育小姐 (02)2881-9471 分機5703 錢穆故居 許彩真小姐
◆ 有關林語堂故居、錢穆故居介紹及攝影比賽相關訊息,請參考本活動網站: 林語堂故居 http://www.linyutang.org.tw/user/main.asp 錢穆故居 http://www2.scu.edu.tw/chienmu/
主辦單位:林語堂故居錢穆故居 協辦單位:東吳大學課外活動組--溪城攝影學會
------------【報名表】-----請於每張參賽照片背面浮貼本表格並填妥表內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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