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2007年遶境進香攝影比賽 |
相關活動訊息連結 | ||||||||||||||||
活動主旨:大甲媽祖至新港奉天宮遶境至今邁入20週年,大甲鎮瀾宮今年特別舉辦『心繫大甲•純真優雅』攝影比賽。為弘揚媽祖慈悲精神,透過攝影比賽,藉由攝影家的攝影技術補捉精彩畫面,記錄大甲鎮瀾宮遶境進香宗教活動。表現出文化傳承、安定祥和社會的善良一面,並呈現台灣社會優質的文化精神。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台灣電力公司、中國石油公司、中華電信公司、社團法人台灣媽祖文化學會 活動日期:民國96年3月24日至96年4月29日 題材內容:以96年大甲鎮瀾宮遶境進香活動及鎮瀾宮廟宇宗教活動為主。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作品規格:1.作品需放大8吋x10吋。作品不得裝錶及格放著色,翻拍、電腦合成加色、連作不收。 2.數位攝影需500萬畫素(含)以上,不得電腦軟體補插點。 3.請附作品底片或原始檔案光碟。 收件日期:自活動日期至96年5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437 台中縣大甲鎮和平路223號 04-26763566 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 攝影比賽組 收 評審地點:96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十時假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 得獎公佈:具函通知得獎人及網站公佈。 獎 勵: 金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 金媽祖一座 銀牌獎二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金媽祖一座 銅牌獎三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金媽祖一座 優選獎20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 金媽祖一座 佳作獎100名:金媽祖一座 活動附則: 1. 參加作品應註明題名、作者姓名、住址、電話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可自行影印參賽表格。 2. 銅牌獎(含)以上之獎項,每人限得一獎。 3.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請需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並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4.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刊登媒體展覽、網路發表、專輯印製,不另計酬。 5. 得獎作品需附底片或原始檔案交由承辦單位認定審核後頒獎,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於遞補。 6. 凡參賽作品郵寄中或遇其他不可抗力之意外損害,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7. 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得補充之。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