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社會教育館辦理南部八縣市「故鄉」攝影比賽 |
一、宗旨:本活動旨在透過攝影的方式,鼓勵民眾藉由拍攝的細微觀察,探索鄉土文化、深化對鄉土的認知,同時邀請全民為南台灣留存珍貴的風土鄉情。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南社會教育館。 協辦單位:中華天心慈善會 四、錄取名額及獎金:
五、攝影內容: 攝影主題:以嘉義縣市、台南縣市、屏東縣、高雄縣、澎湖縣、金門縣等八縣市地區之自然、人文等為主題,能夠展現各區獨特的生活文化、地理資源與風土民情,拍出心中認為最自然與珍貴的鄉土影像。(可参閱南部地區資源服務網中各主題http://203.71.55.2/html/edu/)。 作品規格: (一)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皆可 。 (二)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約為2000 ×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 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 。 (三)沖洗成6×8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 (四)不得裝裱、護褙、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不收連作。 參賽件數:每人最多3件,超過全部不予評審。
六、攝影稿件注意事項: (一)請詳填参賽表格如附件,貼於每張参賽照片背面,未填完整者不予評審。 (二)参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参加其他攝影比賽,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 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獎,獎金追回。 (三)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 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獎,獎金追回。 (四)参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五)得獎者須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請参賽者妥善管理参 賽底片或檔案。 (六)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七、收件日期及地址: (一)自即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郵寄至「700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三十四號 國立台南社教館研究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攝影比賽】字樣。 八、附則: (一)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予以減少。 (二)第一、二、三名、佳作每人限得乙獎。 (三)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四)参賽作品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本館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 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九、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審。 初審:依參賽作品評審,評定後,寄發通知,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與檔案。 複審:評定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檔案與參賽作品一致,確認得獎名單與名次。
十、得獎公佈:得獎名單於報紙、南台灣社教雙月刊本館網站及南台灣社教資源服務網公佈,並函知得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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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社會教育館辦理南部八縣市「故鄉」攝影比賽報名表】 請於每張參賽照片背面實貼本表格並填妥表內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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