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椅人生」攝影比賽 |
「輪椅人生」攝影比賽簡章 l活動主旨: 透過鏡頭捕捉輪椅朋友們在生活中的喜怒哀樂,喚起社會大眾對他們的認識與了解。入選作品將於96年6月3日國父紀念館舉辦的「飛輪闖關暨愛心園遊會」中展示,以激發社會大眾對輪椅朋友更多的關懷。 l主辦單位: 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 財團法人林堉琪先生紀念基金會 l贊助單位: OLYMPUS元佑實業、台北攝影學會 l輸出贊助: Epson l參加資格: 熱愛拍攝之一般民眾皆歡迎參加 l攝影主題: 以輪椅朋友為主題的喜怒哀樂畫面
l作品規格:
5”X7”之彩色或黑白相片,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限兩張。 l收件日期: 9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l收件地點:
桃園縣33378龜山鄉頂湖路123號3樓
l評選方式: l評審資歷: (1) 石偉民-三立電視台新聞部攝影組副主任 (2) 沈銘傑-中國時報攝影組副組長 (3) 何文翰-前電視台資深攝影記者 (4) 柯曉東-曾任天下雜誌、張老師月刊專職攝影,現為「會形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5) 鍾士為-商業攝影師,曾遊歷歐洲十多個國家,攝影經驗豐富 l得獎公佈: (1)得獎名單將於96年5月21日公佈於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的網站www.scsrc.org.tw,並以電話或專函通知得獎者。 (2)於96/6/03國父紀念館「飛輪闖關暨愛心園遊會」攝影走廊展示作品,並於舞台頒發前三名獎品。 (3)當期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月刊超人之友共同刊登。 l獎勵方式 第一名:Olympus E-330 單眼數位相機一台(市價NT$36,500元)及獎牌一只; 第二名:Epson 相片複合機一台 (市價NT$8,990元)及獎牌一只; 第三名:Epson 噴墨印表機一台 (市價NT$6,990元)及獎牌一只; 佳作50名: 贈送由繪本作家幾米創作之飛天象撲滿一個及感謝狀一份。 l附則: a.參賽者必須為參賽作品命名,並以50至100字圖說拍攝當時的感受。 b.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c.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一律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品,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d.參賽作品應註明姓名、電話、地址否則不予評審,參賽作品入選與否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存。 e.若無優良作品獲選,得由評審議定”獎項從缺” 。 f.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自行將作品公開展示、集結成冊或以網站多媒體等形式出版,不另給酬。 g.凡參賽之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生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h.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l參加表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