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96年大會杯聯誼攝影比賽 |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96年大會杯聯誼攝影比賽辦法 主 旨:為增進會員同好友誼與影藝交流,特舉辦聯誼攝影比賽。 題 材:限活動當天之現場表演項目及模特兒人像為主。 主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活動時間:民國96年3月18日(星期日) AM 08:30∼11:00 活動地點:桃園市成功路三段38號 桃園高中 作品規格:一律放大 5 × 7 彩色或黑白之照片,張數不限。 收件時間:至民國 96年4月13日 下午7:00截止。 參賽資格:本會有效會員(博學會士限投 3 張) 收件地點:1.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4號 陳榮譽理事長永鑑處,TEL:(03)492-2933。 2.中壢市中和路237號高源彬老師處, TEL:(03)425-4815。 信封上請註明「大會杯聯誼賽」等字樣。 評審時間:民國 96年4月13日 (星期二) 晚間 7:30開始 評審地點:本會會務中心
(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34之2號)
獎勵辦法:
領獎辦法:(1) 96年4月13日(星期二)〈評審結束成績揭曉後立即頒獎〉。 (2)未繳清96年度會費者,不得參加比賽。
附 則:(1) 金、銀、銅、最佳創意、最佳創作獎每人限得乙獎。(得獎者請沖洗12*15吋照片轉贈模特兒) (2) 作品背面請填寫姓名、會員號碼、題名、地址、電話。 (3)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4)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5) 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在網路、報刊、雜誌發表及光碟製作或展覽,不另給酬。 (6) 參加本影賽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 (7)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則另行補充。 主辦單位: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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