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 清心過好年--2007文化行春hand in hand照片徵選活動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清心過好年--2007文化行春

hand in hand」照片徵選活動簡章

 

壹、宗旨: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2007年文化行春活動,以「清心過好年」為主題,推動生活美學,特舉辦「hand in hand」照片徵選活動,希望將鏡頭前的剎那轉為永恆的一刻,並喚起全民對身邊的人的關愛。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執行單位:格林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參選資格:

    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肆、作品內容規定:

一、作品規格:照片製成JPG格式,檔案須於1MB以內。

二、作品內容以自行拍攝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投稿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之內容,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伍、收件:

一、收件日期:自9624日(立春)起至34日(元宵)止。

二、收件方式:參選者於活動期間,至活動官方網站 http://2007.cca.gov.tw 填寫報名資料,連同照片與100字以內作品簡介及貼切話語上傳即完成報名。上傳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三、參選限制:

()以個人報名參加,每人最多可報名一件作品。

()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四、簡章索取:

本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網站:http://2007.cca.gov.tw 下載。

洽詢電話:02-23517251分機57陳小姐。

五、著作財產權授權規定:

得獎作品著作權仍為參選者享有,該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發表於活動官方網頁免費提供民眾線上觀賞。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授權主辦單位非營利性無償使用,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陸、評審

分為民眾網路票選與專家學者評審2種方式:

一、                 民眾網路票選

(一)   日期:9635日至323日止。

(二)   方式:每人可投票一次,票數前三名者為優勝。

二、                專家學者評審

(一)   日期:96320日(暫定)。

(二)   評審委員:由文建會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若干人擔任。

 

柒、獎勵:

首獎3名,獎金各為1萬元及獎狀乙張。

佳作3名,獎金各為6千元及獎狀乙張。

觀眾票選3名,獎金各為5千元及獎狀乙張。

 

捌、頒獎:

得獎名單於963月底前公佈於官方網頁,並電話通知各得獎人,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照片徵選線上報名表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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