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烏來溫泉櫻花季攝影比賽 |
2007烏來溫泉櫻花季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旨:為推動烏來鄉觀光旅遊,並展現烏來櫻花及烏來之美:溫泉、景觀、泰雅文化的生命力,藉由風景人物攝影,展現山城春雪原鄉情,特舉辦本次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烏來鄉公所 三、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傳統與數位相機皆可) 四、比賽主題:以烏來之美與櫻花之戀為題材,捕捉令人感動的人、事、物、景,為花季留下最好的註解。作品拍攝期間:2007年1月1日以後至收件日截止前 五、作品規格:一律(5x7)吋之彩色相片,不得裝框、裱褙、格放,軟片不拘,連作不收,參加張數不限,且未曾公開之作品(如經檢舉,取消該獎位,並不得遞補);參賽作品請詳填「參加表」,並黏貼於相片背面。 六、收件辦法:於95年3月15日前(郵戳為憑)將作品寄達指定收件地點。
七、收件地點:創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烏來溫泉櫻花季攝影比賽收 八、評選辦法:收件截止後,依烏來之美組、櫻花之戀組二組加以評選。
九、獎勵辦法: 十、頒獎表揚:預定95年3月30日假烏來鄉公所舉行頒獎儀式。(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十一、參加辦法:請剪下參賽表格(可影印使用)詳細填寫各項資料,連同作品妥善包裹,郵寄至收件處即可。
十二、注意事項:
2007烏來溫泉櫻花季攝影比賽參加表。敬請務必工整填寫,貼在作品背面左下角,本表可影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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